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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切实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
  2006-08-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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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居住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陕西省建设厅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改善建筑业农民工居住条件,建立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居住生活条件的长效机制,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一是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改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相关单位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共同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要监督和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相关费用,督促施工企业确保相关费用的及时投入。 

  二是要积极开展标准化活动,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建筑施工企业要在继续深化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活动。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相关要求,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基本生活设施,特别是夫妻同在一个工地的,条件允许要尽量安排单间。有条件地区的施工单位可与电信运营单位联系合作,在农民工宿舍内或在施工现场安装基本通讯设施。要结合季节特点,做好农民工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等工作,特别是高温天气,要合理调剂户外作业时间,适当延长午休时间。定期组织农民工进行体检,使农民工真正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制定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的各项措施,通过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发展租赁市场,建设职工公寓等多种办法,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赵少杰 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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