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上午,省建设厅召开部分市县污水处理项目调度会,对纳入《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未开工的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调度,确保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巡视员边春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七届三次全会提出:到2010年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为完成这一目标,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状,要求到今年年底,《规划》中确定的89个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截至目前,89个污水处理项目中只有14个建成投入运行,47个正在建设,还有28个项目没有开工建设。
在听取了28个未开工污水处理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后,边春友指出,从各市、县的汇报情况看,部分市、县污水处理项目进展较慢,一是土地征用尚没有得到国家批复,二是有关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三是个别项目资金不到位。边春友强调,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重要内容,是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确保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目标任务,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凡是列入《规划》中的污水处理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克服一切困难,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对在立项上存在问题的,要积极与当地发展改革、环保部门进行沟通,确实不需建设的项目,要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项目变化情况,报省政府审定。凡是年底前不能如期开工的,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领导小组将在全省对其进行通报,同时提请省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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