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建设厅印发《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行办法》,决定从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本办法的出台将对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保证住宅工程质量,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积极和重要的影响。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单位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套住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的专门验收。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逐户进行,对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将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向住户出具《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办法还明确规定参加分户验收的质量责任单位及人员对分户验收结果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各级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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