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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及工作考核
  2008-10-10 16:35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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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将建筑节能真正落到实处,省建设厅9月28日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度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及建筑节能工作考核。

    检查内容包括: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2007年以来,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抽查在建工程,对2007年建设厅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贯彻实施情况。

    建筑节能检查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供热体制改革考核对象为各设区市供热改革主管部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考核对象是石家庄市、唐山市建设局(建设部文件定的试点城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考核对象是石家庄市、唐山市建设局(建设部文件定的试点城市);作为国家、省其它的建筑节能工作示范、试点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检查分为各市自查和省监督检查两个阶段。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1月5日为各市自查阶段。各市自查后,省建设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包括县(市)、区)建筑节能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告知书或整改通知书,对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考核评分由高到底排序。(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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