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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员任前培训
  2008-08-19 14:51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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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8月19日起,我省将对城乡规划督察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培训。省建设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冯玉库出席19日举行的培训开班仪式。

    省建设厅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员任前培训,目的是使其了解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重要意义,熟悉督察工作的制度、程序和要求,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规范日常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培训内容包括:国务院、建设部、省政府有关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建设部督察员督察工作方式、方法、程序等工作经验及案例评析;《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等公用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文件;《河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等。培训采取理论讲解、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经验介绍、观摩学习等方式进行。

    冯玉库指出,规划督察是我省城镇化有序发展和实现“三年大变样”工作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城乡规划法》的重要保证,是完善规划行政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作为城乡规划督察员,受省政府委托开展工作,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于职责、秉公执法、敢于作为,要依法督察、严格督察,强化事前与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据了解,城乡规划督察员计划于9月1日进驻试点市,开展规划督察工作。重点督察派驻地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等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性情况;群众投诉举报以及媒体反映有关城市规划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情况。(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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