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拆除的安全监督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7月26日,全省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拆除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设区市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拆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研究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拆除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分工和协作问题;部署了下一阶段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拆除安全管理工作。
曲俊义指出,各市、县建设局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监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拆迁项目许可情况书面告知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要求拆迁人将拆迁项目的拆除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实施拆除15日前将拆除施工组织方案等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市、县建设局在接到房屋所有人或者拆迁人的拆除施工备案资料后,应及时责成建筑施工安全监理机构对拆除施工组织方案等备案资料进行审查,并对拆除工程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加强拆除施工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上下携手,确保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拆除安全。
各设区市建设局、有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职能的房管局主管局长;各设区市拆迁办主任、建设局主管安全的科(处、站)长参加会议。(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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