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尽快得到明显改善,努力把棚户区改建工程建设成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在7月25日召开的全省棚户区改建工作现场会暨调度会上,省建设厅提出七措并举强力推进棚户区改建工程。
成立机构,建立机制。棚户区改建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市要在三年大变样推进机构框架下,抓住这一最为关键的因素,设立专门的棚户区改建工作机构,并赋予其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的职能。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应当服从、支持、配合棚户区改建工作机构的工作。
摸清底数,制定计划。各地棚户区改建工作机构要在各专业部门的配合下,在短时间内组织人员对所有的棚户区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调查,彻底摸清棚户区的片数、每片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居民户数、居住人口、房屋功能及配套设施状况及房屋完损状况。要对棚户区居民进行抽样调查,了解他们对改建方式、拆迁补偿、建设标准和后期物业管理的意见和想法;对特殊困难居民,要入户走访,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要区分轻重、缓急、难易,对每一棚户区制定改建计划,包括责任主体、实施时间、改建方式、采取的政策、进度安排、完成时限等。各棚户区现状情况和改建计划要汇编成册,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开放市场,招商引资。棚户区改建有三种开发建设方式,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二是业主自拆自建,三是为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机构组织征收、拆迁和建设。三种方式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将作为主要方式。因此,开放市场、招商引资也成为推进棚户区改建最核心的工作。为吸收创新性、战略性思维,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各地要敞开大门,广招客商,特别要千方百计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棚户区改建。
依法办事,和谐拆迁。搞好拆迁是推进棚户区改建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开透明。充分考虑棚户区内大部分家庭为低收入家庭的客观情况,采取对被拆迁居民更为有利、灵活的政策。各地拆迁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排查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棚户区拆迁后仍建设住宅小区的,要认真贯彻执行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和《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搞好规划、设计和建设,使新建小区达到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造价不高品质优的目标。开发建设单位要对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改建完成后,可以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加大宣传,充分造势。推进棚户区改建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棚户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要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介,大力宣传,充分造势,营造出一种不得不为,乘势而为,不得不变,乘势而变以及人心激荡、斗志昂扬的舆论氛围。要把美好前景展示给群众,把各种政策交代给群众。同时,配合招商引资,做好项目信息发布。
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完成。为确保责任目标完成,省建设厅已建立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双月调度会制度、现场检查督导制度,并提请省人大、省监察厅、邀请新闻媒体对各地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各市也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所辖各县(市)工作的快速开展。建设系统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统一认识、统一口径、统一步调,相互补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动棚户区改建工作。(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