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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
与会代表参观邯郸市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项目 |
记者从5月29日召开的全省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现场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把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点工作来抓,全年将完成旧住宅小区改善面积440万平方米。
实施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是确保我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取得成效的具体举措。今年我省将完成旧住宅小区改善面积440万平方米,其中:石家庄市65万平方米,承德市55万平方米,张家口市40万平方米,秦皇岛市60万平方米,唐山市65万平方米,廊坊市20万平方米,保定市50万平方米,沧州市45万平方米,衡水市10万平方米,邢台市20万平方米,邯郸市10万平方米。各设区市的目标责任中,含辖属各县、市、区。
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在会上提出,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我省采取五项措施推进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更快发展:
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站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度,实施和推进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促使旧住宅小区从房屋维修管护、设施设备配套、环境综合整治、小区绿化美化等方面进行立体改善,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同时,促使城市面貌进一步整洁、卫生、美观、文明,城市品位和居民素质共同得到提高。
搞好调查摸底。明确摸底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旧住宅小区个数、幢数、分布坐落位置、总建筑面积、居民总户数、总人数、居民收入构成类型、房屋功能及设施设备配套状况、房屋完损状况及所属区、县责任单位等要素。同时,及时汇总摸底调查情况,逐步建立起旧住宅小区基本情况档案,为实施城市住房保障三年规划和落实2008年改善计划提供准确、可行的依据。
严格制定三年规划和各年度计划。规划要切实可行,计划要详实具体。对2009年、2010年可提出总体改善任务,对2008年则应具体细化到每一个项目名称、坐落位置、建筑总面积、幢数、居民户数人数、实施改善的主要内容、投资金额及投资单位、负责改善工程落实的责任区(县)、责任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及完成时限等。同时,坚持改善项目设计高标准,改善项目施工高质量,注意绿化美化,体现旧住宅小区改善之后的高品位。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政府应把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用事业附加及其他财政资金。可实行责任包干,将旧住宅小区改善工程分解给各区、县(市),凡属于区、县(市)负责组织的项目,充分调动区、县(市)积极性,任务和资金各自分担,确保项目实施的落实。
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为确保今年城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省建设厅将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上报年度进展情况)、双月调度会制度、分市包干、现场督导等方式进行督导。
邯郸市副市长冯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建设局主管局长,主管处(科)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还参观了邯郸市已改善和正实施改善的旧住宅小区。(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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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省共有住宅小区6725个,总面积约2.3亿平方米,其中建筑总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旧住宅小区605个,面积4396万平方米。近几年,各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改善资金6.18亿元,总计改善旧住宅小区462个,总建筑面积达到2402万平方米,占旧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4.64%。其中2007年,全省共筹集资金1.16亿元,改善旧住宅小区60个,建筑总面积276.76万平方米,受益户数4.5万户,受益居民12.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