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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2008—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2008-05-09 13:32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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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要抓紧研究、谋划明后两年的工作,制定、完善三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切实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步伐。”5月9日上午,在参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制定2008-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方案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建设厅副巡视员梁军对我省的廉租住房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各地务必在5月底前受理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6月底前必须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要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条件、申请程序、受理单位等相关内容,通过公告、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要结合受理廉租住房申请、审查的情况,补充、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建立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县(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今年,所有县(市)均要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会议提出,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要充分考虑当地市场租金水平,补贴标准必须是住房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的差额,要坚决纠正压低租赁补贴标准的行为。

    会议还要求各地加大实物廉租住房筹集力度,抓紧集中建设或配建一批廉租住房,也可从市场上购买和租赁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再以廉租住房的租金转租给低收入家庭。

    在当天召开的电视电话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了全国廉租住房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我国将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1000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此前,河北省政府已于今年1月印发《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若干意见》,确定了2008年—2010年全省住房保障总体目标,并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按照《意见》,到2010年,我省将为23.8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7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筹集廉租住房5000套,为孤老病残和急需救助的家庭提高实物配租。目前,省政府已经明确各市2008年住房保障的责任目标,近日将印发各市,并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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