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规划、勘察设计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塑造城市特色,促进我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省建设厅、省人事厅4月8日联合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河北省建筑大师、规划大师和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凡工商注册地在本省境内并依法取得建筑设计资质和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的在职设计人员,按专业不同可分别申请建筑大师、规划大师和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每人限申报一项,申报时间截止到2008年5月30日。此次将评选出河北省建筑大师、规划大师、勘察设计大师各不超过十名,由省建设厅和人事厅分别授予河北省建筑大师、河北省规划大师和河北省勘察设计大师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
通知还分别从工作年限、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应用和推广先进技术等方面明确了河北省建筑大师、河北省规划大师和河北省勘察设计大师的申报条件。(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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