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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
宋恩华讲话 |
3月20日下午,省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河北会堂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廊坊、辛集、新乐三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副省长、省规委会主任宋恩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省建设厅厅长、省规委会副主任朱正举,总规划师、省规委会成员苏蕴山以及其他厅局的省规委会成员出席会议。
按照会议议程,廊坊、辛集、新乐三市分别汇报了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情况,省建设厅汇报了对三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意见,省规委会成员分别提出了审议意见。会议决定,原则通过三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廊坊市要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辛集市、新乐市要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省建设厅复核后,报省政府批复。
宋恩华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城市总体规划是城乡发展的蓝图,是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合理配置各种资源的重要手段。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制定规划,必须从战略的高度,用长远的目光研究城市发展问题,体现科学发展观。制定规划,要尊重科学、尊重历史、尊重实践、尊重专家。各级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要认真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各项规定,既要按要求编制好城市总体规划,又要严格遵守依法编制审批的规划,确保规划的各项内容得到全面落实。要抓紧出台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明确执行规划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硬性规定,省建设厅每年都要对批后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报告省政府。要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审批进度。推广规划编制水平较高的城市的经验,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对尚未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或审批的市,要加强协调调度和分类指导,确保2008年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任务目标。
宋恩华指出,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的环节多,工作周期长,是一项系统工程。所有涉及部门都要发扬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省建设厅要积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严格审查把关,及时提出完善意见,指导各市做好规划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此外,省建设厅要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继续做好全省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总量统筹分配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审核工作,指导各市规范规划修编内容和加快规划审批步伐。(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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