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深入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活动范围是全省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和镇城区。
按照通知,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城镇建设水平和整体面貌要取得显著改观。设区城市主要设施水平指标全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县级市、县城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镇建立起支撑城镇健康运行的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各级城镇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一批体现燕赵地方特色的精品建筑和亮点工程。
城市要明确主基调
通知指出,要大力开展城市设计,提高建筑设计水平,突出城市特色。要相对集中布置高层建筑,注重立面和屋顶设计,搞好建筑群体空间环境设计,新建建筑要体现燕赵建筑文化风格。要加强城市色彩研究,明确城市主基调。城市主干道、中心区、商业区、火车站、中心广场、迎宾线、出入口等重点窗口部位,要集中建设标志性地段、标志性景观、标志性建筑,塑造一批彰显特色、独具魅力的城市亮点。
70%以上县(市)建立城乡一体垃圾集中处理体制
通知要求,大中城市要以健全城市功能和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突出抓好路网改造以及地下管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三年时间内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开征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各市70%以上的县(市)建立起“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市)”的城乡一体垃圾集中处理体制。
违法建设2010年前全部拆除
按照通知,我省将对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2010年前各市、县(市)城区内各类违法建设将全部拆除,各类新建和保留建筑全部达到依法合规要求。
通知还要求,各市、县(市)、重点镇都要制定具体的保洁标准和清洗时限,定期粉刷、整饰沿街两侧建筑物、墙体和围栏,保持外观清洁,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保持各类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整齐洁净、无损坏。城区所有城市道路路灯要达标配置,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亮灯率分别达到97%、95%以上。另外还将实施畅通工程,对马路市场、马路仓库和马路工厂进行清理。2010年大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不低于20%。
新建住宅全部达到国家节能标准
通知强调,大中城市主干道要全面实现机械化清扫,主次干道、广场、车站等重点部位要实现全天保洁。城区内各类工地实施围挡作业,工地余土和运土车辆做到全覆盖。同时,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节能材料和节能产品应用,新建住宅要全部达到国家节能标准要求。
我省还将治理城区分散的燃煤小烟囱,推广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2010年设区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缔分散燃煤供热锅炉,燃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
“三改工程”明确改造时间
通知规定,设区市和重点支持的中等城市三年内要全部完成棚户区改造,其他县(市)完成50%以上。设区市和重点支持的中等城市争取三年内全部完成旧小区改善工程,其他县(市)完成50%以上。对于城中村改造工程,意见要求,设区市和重点支持的中等城市要在三年内完成80%以上,其他县(市)和有条件的重点镇完成1-2个改造项目。
城市管理重心要下移
通知强调,要按照精细化要求,完善行业标准,制订作业流程,强化工作考核,做到每项工作都有标准、有目标、有责任、有检查,着力解决市政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中的工作粗放问题。城市管理重心要下移,着力健全大中城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机制。要在城市建设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另外,“12319”城建便民服务热线要向县级市、县城延伸。到2010年,全省各市、县(市)都要建立起完善的“12319”城镇便民服务热线体系。(赵萌、邓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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