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省建设厅、省物价局联合召开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就全面推进我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部署。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省物价局副局长毛宇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建设厅副厅长边春友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是落实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省当前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改革,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一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运用政策杠杆,推动企业更新观念,创新机制,积极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二要充分发挥供热企业的主力军作用,把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作为近两年工作核心,全力推进供热计量。三要严把建筑节能标准关,杜绝欠账行为。四要努力完成“十一五”期间1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任务。五要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六要广泛开展经验交流和技术推广,学习承德、唐山两市先进改革经验,依托本地实际,加快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步伐。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推进供热计量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职责和分工,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八要认真做好今冬明春供热工作。
会上,唐山、承德两市分别介绍了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中的经验。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就我国供热计量技术发展与实践、国外热计量收费体系进行了讲座。各设区市建设局、公用局(城管局)、物价局主管局长和主管科长、供热办主任,扩权县(市)建设局、物价局主管局长,华北石油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供热公司经理参加会议。(赵萌)
供热计量要从源头把关杜绝“欠账”行为
 “要从源头上把住建筑节能和热计量验收关口,杜绝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欠账’行为”。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在10月31日召开的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 朱正举要求,各市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新颁布的《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办法》,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安装热计量和温控设施,达到热计量收费要求;既有民用建筑扩建和改建时,应对原建筑及其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对未组织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或者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进行该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不得进行商品房现售,供热单位不予供热。对不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欠下新账的,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
2008年具备条件的建筑全部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
“所有具备热计量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2008年采暖季要全部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在10月31日召开的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这样要求。
朱正举在会上指出,各市要积极研究制定按用热量计量收费政策,2008年采暖季前要出台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办法。为尽可能调动热用户节能的积极性,两部制热价中的基本热价部分原则上不超过50%。
朱正举要求,对按照热计量设计没有实施安装的新建建筑,要抓紧时间搞好调查统计,尽快安装热计量表和户内温控装置。所有具备热计量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2008年前采暖季全部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既有非节能建筑热计量改造要与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未完成热计量改造的先按面积计收热费。另外,各地要加强计量设施监督,建立计量设施市场准入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供热计量设施管理配套制度,保障计量收费工作稳步开展。
新建住宅和公用建筑为近期供热计量收费改革重点
 在10月31日召开的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省物价局副局长毛宇山表示,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要从最容易实现的地方切入,从最能得到广大用户支持的地方开始,分期、分步地推进,近期的重点是新建住宅和公用建筑。 毛宇山指出,各地要在2007年供热期内,选择2—3个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住宅小区和一定数量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进行分户计量试点,试行供热计量收费,为大面积推开供热计量收费积累经验。试点期间,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居民热用户采取鼓励政策,原则上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据实收取,多收热费要如数退还给用户。具备分户控制的用户,采暖期间向供热部门(或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停止供热的,不缴纳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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