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建设厅-建设资讯-建设要闻
省建设厅关注民生力推建设系统就业工作
  2007-07-13 16:48   
字号 [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扩大就业是省委、省政府今年确定的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省建设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日前决定采取五项措施,大力推进全省建设系统就业工作。


    加快建筑业发展,提高就业率。省建设厅决定,通过加快产业调整、提高建筑业核心竞争力、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等实现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全省就业工作。一方面鼓励各类企业强强联合,支持10家建筑企业向集团化发展,培育30家大集团、大公司,向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承包方向发展;另一方面鼓励大中型骨干企业实现管理层、作业层分离,组建综合性大型劳务分包企业,成立大企业集团联盟,以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加大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省建设厅将在全省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通过各种渠道全面提高建筑企业一线人员的职业技能。同时强化建筑市场准入管理,严格实施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引导农民工和建筑企业积极主动参与培训。此外,省建设厅还将逐步完善招投标办法,督促建筑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5%的比例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保证农民工的培训经费。


    深入开展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在全省推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与防护标准。大力实施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确保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


    建立规范的企业用工制度。大力发展成建制建筑劳务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负总责,对劳务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负全面责任。同时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建立建筑劳务实名管理制度,制订《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立劳务工人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扩大建筑业劳务输出。为扩大我省建筑劳务对外输出,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省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引导企业开拓省外建筑市场。建立资质审批绿色通道,对拓展外埠建筑市场的企业,做到随时受理、随时审批。加强与省外大型企业的联系,开展京津冀地区的合作交流,利用东北工业基地振兴,长江、珠江三角洲及成渝经济圈快速发展的机遇,带动我省对外劳务输出。此外,省建设厅还将积极做好企业用工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厅各驻外机构的作用,及时搜集各种用工信息,为扩大我省建筑劳务输出促进农民工就业提供服务。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走出国门,拓展海外市场。(市场处)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