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在6月8日召开的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省建设厅强调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管体系,加大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力度。省建设厅副厅长杜庆雨、总工程师冯长锁出席会议并讲话。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王天祥同志对国家有关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最新精神进行了传达。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已登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6910台,2006年至今,累计使用量达9470台次,发生安全事故6起,其中2起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1人。
杜庆雨强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工作,以事故为戒,查找不足,举一反三,采取强力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一要加快建立完善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建立省市二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网络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建立企业信息档案,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管理动态、企业信息,对于发生事故和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公布。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培训力度,大规模开展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理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与技术措施真正落实到一线,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监督巡查,对严重忽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安全管理不到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甚至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企业和有关人,严格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
冯长锁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省建设厅提出的建筑起重机械9项管理制度,即销售设备信用备案制、安拆许可制、租赁(进冀)备案制、登记制、验收(检验)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定期监督检验制、事故快报与约谈和责任追究制、信息公开制,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保障机制。要针对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到位、施工企业不规范、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要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工作,形成闭环管理,加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频次,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王天祥同志首先对6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务院493号令,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了传达,对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即将出台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说明。同时,充分肯定了我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并希望我省再接再厉,为其他省市树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典范。
会议就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管体系报告及有关工作进行了说明,并对《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地方标准——《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条件》进行了宣贯。 (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