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建设厅-建设资讯-建设要闻
我省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2007-03-29 13:41   
字号 [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今年,我省将积极推广太阳能、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这是记者从3月28日召开的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太阳能、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是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去年,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出台了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管理办法。我省也提出到“十一五”末,全省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达到35%以上。

    会议提出,各地要抓住机遇,加快我省太阳能、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步伐,推进太阳能与建筑物一体化进程。有条件的市要积极申报国家试点示范工程,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其他城市也要采取措施组织参观学习、建设试点工程、出台相关文件等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据了解,我省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工作从去年开始起步。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石家庄、唐山市申报了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秦皇岛、承德、邢台市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的通知》;保定、承德、秦皇岛市组织了太阳能光热、光电试点工程;承德市建设局下发了《关于住宅楼楼道照明等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通知》;邢台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打造“太阳能建筑城”的意见》,制定了太阳能达标建筑减免50%城市配套费的优惠政策措施。(赵萌)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