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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出城市公共交通节能计划
  2006-12-0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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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节能的目的,省建设厅提出,“十一五”末,我省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特大城市将达到30%以上,大中城市将达到20%以上。

  根据省建设厅11月29日印发的《关于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我省城市公共交通节能的目标还包括: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比“十五”期末节油15%以上。

  城市公共交通节能是我省建设领域节能计划的一个方面,为实现以上节能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采取以下措施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一是因地制宜地设置自行车道、步行道;二是建立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路)网络,建成一批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三是加强对各地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抓好城市交通节能示范工程,推进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和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赵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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