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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恪尽职守——记承德市建筑市场稽查办主任李强
  2008-04-1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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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强同志,男,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河北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经济师。现任承德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主任。

    李强同志2005年任承德市建筑市场稽查办主任以来,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勤奋敬业,带出了一个业务精良、政治可靠、宗旨意识强的先进集体,因业绩突出,李强本人和承德市建筑市场稽查办多次受到省建设厅、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表彰:2002年被评为“承德市十大优秀青年”,记三等功一次;2004年被省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文明执法先进个人”;2006年被市政府授予二等功一次;2006年被评为“全市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一、更新传统观念,创新稽查理念,构筑和谐稽查服务新体系

    2005年,建设局综合法制科有着多年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李强被任命为市建筑市场稽查办主任。

    李强在认真研究了新形势下建筑市场管理的特点后认为:由传统稽查观念、行为所致,在公众甚至包括许多稽查工作人员的眼里,稽查工作就是“管、卡、纠、罚”。而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是公平竞争,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建筑市场稽查之本。科学地管理和到位地服务,是稽查工作的终极目标。建筑稽查要实现对工程建设从开工到竣工全程控制,要建立对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的约束机制,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传统稽查理念,探索新的稽查制度和手段,构建和谐稽查服务体系。将稽查和服务完美融合是稽查工作的最高境界。因此,必须树立公开、公平、透明的“阳光稽查”理念,整合管理资源,完善监察机制,实现稽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引导实践。在实际工作中,李强带领全办同志在具体工作中探索实施以“全程跟踪监察、同位互动监察”为主要方式的“阳光稽查”模式。

    在具体工作中,对管理相对人先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企业人员进行辅导,明确法律责任,给企业一个自查自纠的机会;对非恶意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不按要求改正的,依据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按处罚相当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在这个过程中,把容易引发不公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分割为不同档次。对各档次的处罚种类和量罚的标准以及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条件进行固化,便于操作。坚持依法行政,保证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同时推出阳光稽查反馈卡,不定时对所稽查的单位进行回访,回访稽查员在稽查过程中是否说清楚了政策,是否有吃、拿、卡、要的事情发生等。

    由于实施“先告知、再督改、后处罚”,既实现了稽查工作各环节的公开、公平和透明,又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执法;既监督管理相对人,又对稽查人员进行了监控和约束,杜绝了执法人员公权“私化”现象的发生,有效地提升了建设市场工程建设监管水平和政府服务水平。

    2006年,李强在对营子矿区进行工程质量巡查时发现,一个工程项目建筑材料存在问题,持有的检测报告有造假的嫌疑,李强立即决定立案调查。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核对报告发现该检测报告确属造假,是该工程监理人员为满足个人私欲,收取施工单位检测费后参照真实检测报告,到北京某地制造假报告,假印章伪造的。根据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对该工程项目的建筑材料进行了重新检测,并对该责任人作出了吊销监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清除出监理队伍的决定。也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几年来,在李强同志主持工作期间,总计实施行政处罚237项,受到处罚的管理相对人口服心服,从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一个公开、公平、透明、和谐的建筑稽查服务体系在承德建筑市场悄然形成。

    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全程监督机制

    传统的稽查工作,多停留在对违法违规行为事后监管这一单一工作环节上。针对建筑市场实际情况,李强确立了“由外延稽查向内涵稽查拓展,由显在问题稽查向潜在问题稽查拓展”的工作思路,针对在建工程项目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稽查办经过研究、探索,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把监管关口前移,形成全过程监督,避免以罚代管。在工作安排上,李强强调要将正常巡检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预防为主,加大稽查力度、密度和深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开发力度加大,李强深深认识到拆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为确保工程正常进行,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稽查办对拆除市场成立了专项检查组进行细致的工作,李强总是在拆除工程前期到现场实地踏勘,要求施工企业对重点部分、重点环节引起重视。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三年多时间里,他纠正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承包给不具有相应拆除资质单位等违法行为16起,对其中的典型案件除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外,还依据法律给予了各责任主体严厉的处罚。这些案件的查处从根源上纠正了以前不具备安全防护措施的散队、临时组合人员承揽拆除工程的事实,防止了事故的发生,为建筑拆除行业规范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安全质量、实现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保护了有资质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秩序,规范了建筑拆除市场。

    2006年,李强在对建筑起重机设备进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学园区几个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设备未经检测投入使用,其中一架塔吊钢丝绳、配件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具有断裂事故隐患。李强及时制止,结果检查发现,该卡扣吊环已经出现裂缝,一旦投入使用,必将造成高空物体坠落事故。通过有效的检测,挽回了损失,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围绕“两个拓展”,李强和稽查队员们加大了对贯彻国家建筑业强制性标准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建筑节能、房屋使用功能等方面的检查,把为百姓服务作为落脚点,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2007年,李强在对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发现一部分项目外墙保温没有按图纸施工,因承德属我国严寒B类地理位置,建筑节能保温尤为重要。国家对新建工程项目的外墙保温和不采暖楼梯间等建筑节能保温有明确规定,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建设单位擅自改变设计,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施工,偷工减料。这必会造成室内温度下降、耗能增加。给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李强发现这一问题后专门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题会议,明确谁的问题谁解决,对存在问题较轻的项目,能整改的整改;对不能整改的项目采取补救措施并进行严厉处罚。通过复检,90%的项目整改达到了标准。在年底的省建筑节能检查中,承德市的工程建筑节能项目达标率较高。

    2007年的一天,李强接到居民小区二层底商饭店在施工的举报,他在带队检查时发现,该饭店为扩充空间,在其地下室向下挖掘两米多,剪力墙打开约一门距离,到楼上居民家中发现墙壁裂缝、墙皮脱落等现象。立即勒令其停工,并邀请工程质量专家、原设计单位专家到现场做技术检测,发现该楼存在重大隐患,需采取措施紧急修补加固,在对违法主体进行严厉处理的同时他又积极帮助联系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按照专家出具的改造加固方案进行了补救。排除了因装饰装修造成的承重结构改变而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了该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以民为本,实现执法与服务的“双赢”

    “管理首先是服务!”稽查办悬挂着这样的标牌。管理中,李强特别强调服务意识,要求大家用先进的服务理念来指导稽查工作。稽查办出台了《稽查服务暂行条例》,进一步细化完善了从建设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各阶段进行稽查服务的流程。确立了宣传先行、不确定联系、事后反馈三个服务环节。在日常工作中前期主动巡查,主动收集项目信息,获取大量第一手资料,主动与管理相对人接触,提供超前的法律服务;中期建立稽查员和管理相对人的不确定联系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阶段随时提供相关服务;后期用“阳光反馈卡”主动征询管理相对人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询管理相对人对稽查人员服务行为、服务时限、服务形象的反应和感受。

    2006年8月,稽查办在对大学园区检查时,了解到石油高专后勤附属工程存在严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由于矛盾突出,农民工集结准备到北京进行大规模上访。事态紧急,李强迅速向领导汇报并受命进驻现场。原来,石油高专为解决自身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与市汇通房地产公司商定由其先代建后经营一段时期。建设过程中汇通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款不能拨付,造成工程停滞,数千名农民工几个月拿不到工资。全面了解后李强更着急,因为国家要求的实现三年清欠目标即将完成,这件事情不解决,势必造成新的拖欠事实,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他一面向局里反映情况,一面组织相关人员对四家施工企业做工作,要求他们先稳定所属人员,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一面与业主沟通商讨解决办法。先与企业洽谈复工条件、再与业主商谈产权归属问题及交接事宜,最后组织三方会谈协商解决存在分歧问题。通过半个多月的辛勤努力,各方达成一致,工程恢复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得到落实。避免了重大上访事件和安全质量问题的发生,受到了政府和管理相对人的一致好评。

    李强和稽查办的同志们以工作为民、服务便民为指导思想,树立执法工作“民”字当头的思想,“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急,办群众之需”。2007年9月接到群众举报,一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一年多,而房屋确权手续却没有办理。调查发现该公司工程竣工后因消防专项未办理完毕,工程竣工验收无法备案,致使房屋确权手续无法办理,且人员基本入住,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情况,李强带领建设单位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本着管理与服务相协调的原则,监督其弥补不足。在处罚的基础上,带领他们到职能部门完善相关资料,帮助他们办理手续。最终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使居民顺利取得了房屋确权手续。通过坚持不懈地抓服务,真正为建设项目解决实际问题,得到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高度评价。

    四、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干部就应该是特别能干的那部分人,是大家都要向他看齐的那个标兵。在承德建筑稽查办,李强以身作则,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先做到;禁止大家做的,自己先不做、永不做;正人先正已,工作处处走在大家的前面,并且喊出了“向我看齐”的口号。

    日常工作中,李强同志总是身先士卒,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亲自查办案件。每到工地,除了正常检查,还与施工人员交谈了解情况,并向他们宣传遵纪守法、注意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工人们亲切称他为“遵纪守法宣传员”。

    而在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上,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006年6月他带队巡查时,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就责令该项目停工,并让稽查队员做好现场取证、询问工作,进入行政处罚程序。过后,该公司老板通过关系送钱送物要求照顾,被他严辞拒绝。他常对下属说:跟我们打交道的多是私营老板、包工头,我们要想在他们面前站稳脚跟,挺直腰杆,就必须廉洁自律,决不能为蝇头小利损坏执法形象、葬送自己的前程。

    2008年1月,李强带队巡查,发现开发区四海公司在进行施工。了解到该工程未办理任何建设审批手续擅自施工,当即出示执法证件,口头下达暂时停工通知。第二天,经请示市局下达了书面临时停工通知书,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收。但施工负责人以出差为由不配合不接受调查,致使调查取证工作陷于停滞状态。期间李强多次现场巡查,发现该工程一直在施工,他对施工人员和建设单位人员进行耐心的劝阻和法律宣传,告之他们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但建设单位依旧不予理睬,扬言他们承担一切问题,要施工单位继续施工。3日后执法人员到施工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公司经理承认擅自开工事实,并表示停工接受处理。2月底,李强带队再巡查时,发现建设单位又自己找散队施工,当即予以制止,建设单位施工负责人出现后将执法人员出示的执法证件打掉在地,对执法人员谩骂侮辱,并让工人封堵施工现场大门将稽查车辆锁在施工现场不让出来,还威胁李强和其他执法人员要打断其腿,声称有人出钱付医药费,阻碍执法,纠集人员抗拒执法。为避免冲突升级,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李强冷静要求大家保持克制,带队撤离了现场。随后到该公司对其法人进行了工程建设程序、法律法规和违法危害性的讲解,听完讲解后该公司法人表示立即停工。第二天公司法人带着施工负责人到稽查办赔礼道歉,表示接受处理,严格履行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后再恢复工程建设。事后有人问李强说:“你真能忍得住,他们又骂又侮辱,你们块头不比他们小,为什么不收拾他们?”李强笑着说:“我们行政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律职权,如果和他们对骂、对打,既不利于解决问题也有损我们人民公仆的光荣形象。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履行职责,确保我市建筑市场规范、稳定”。李强同志到建筑市场稽查办担任主任以来,遇到典型案件、棘手案件总是冲在第一,个别管理相对人曾经放过狠话叫他和家人“小心后路”,也收到过恐吓信要收拾他。李强坦然一笑说“党就是我的后路。我的前路就是把党交给我的工作干好。”秉公执法不徇私情,金钱打不倒,恐吓吓不倒。正是他这种爱岗敬业、自警自律的精神,使他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也带出了一支过硬的稽查队伍。三年来稽查办实施行政处罚237起,结案237起,结案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有形建筑市场正常运行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李强同志立足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主动更新稽查观念,创新稽查管理,探索出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新模式,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堪称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优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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