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建设厅-建设资讯-会议直播-2005全省建设工作会议-领导讲话
朱正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朱正举  2005-04-20 00:00   
字号 [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工作,安排2005年任务。宝全副省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2004年建设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省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化战略为主线,全面实施3×10工作目标体系,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各项建设事业取得新的成就。
  (一)城市化战略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精心筹备,成功召开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对推进城市化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成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始终把城市化主线贯穿于全省建设工作之中,组织开展考察学习、课题研究、城市化论坛等一系列活动,会同省统计局建立城市化动态监测体系,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初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报请省政府组织建立了省城市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次对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进行调研,提出实施分类指导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考察和指导省会城市建设。对部分县(市)长和150个重点镇书记、镇长,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提高了他们城市建设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各地把实施城市化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城市化健康发展。2004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34.5%,城市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端正城市建设指导思想,参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别墅、高档商品房、高尔夫球场等项目进行清理。合理安排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明确计划管理要求,全面修订、完善现有的政策和规章,城镇房屋拆迁工作逐步规范化。积极的、有作为的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统筹安排城市建设项目,做到有保有压,加快了改善城市功能与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城乡规划综合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深化、完善了《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开展“一线两厢”城镇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启动区域中心城市及沿海城镇发展规划,完成石家庄、邯郸、邢台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和保定都市区规划。积极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石家庄、唐山等6个设区市完成规划纲要或成果,50个省培育的重点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编制各类专项规划1600多项。注重对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等不可再生资源保护,完成山海关、定州历史文化名城和2个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有较大提高,并突出了规划强制性内容。完善“窗口式”办文和城市规划公示、公布制度,建立专家技术审查和咨询制度,增强了规划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理顺各类开发区、园区规划管理体制,实现了城市规划的统一管理。开展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加大规划监察力度,拆除违章建筑15万平方米,临建35万平方米,城乡规划监管力度加大。
  (三)城市功能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拓宽投融资渠道,以城市建设大投入促进城市面貌大变化。全省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40亿元,比上年增长17%。改造供水管网200多公里,供水质量提高,漏失率降低。年内建设的22座污水处理厂、7座垃圾处理场,有的已建成投入运行。省会石家庄城市建设继续加快,秦皇岛、邯郸、廊坊等市加快路网改造,改善了交通状况。承德、邢台加强集中供热建设,沧州改造排水系统,张家口绿化城市周边荒山3万亩。全省新增城市供水能力3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46万立方米/日、垃圾处理能力200吨/日、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道路面积810万平方米、绿地面积4100公顷。城市设施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功能的完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
  在城市建设中,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建成一批对增强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唐山市南部采煤下沉区生态建设项目,获得2004年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秦皇岛汤河带状绿化等10个项目获得2004年“河北人居环境奖”。省建设厅与石家庄市政府联合建设的“柏坡人家”室外展园,获得第五届深圳中国国际园博会金奖。滦县、迁安、武安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小城镇建设投入加大,重点镇示范作用增强,全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暨招商洽谈会取得圆满成功。印发《河北省文明生态村规划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
  住宅建设得到较大发展。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初步统计,全省城镇竣工住宅2066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80万平方米,节能建筑960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15.9亿元,比上年增长25.7%,投资结构进一步改善,普通住房供应增多。住房二级市场日趋活跃,实现交易790万平方米,占住房交易总量的47.8%。石家庄二级市场交易量首次高于新建商品住房交易量,邯郸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荣获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住宅产业现代化和物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9个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被评为全国示范小区(大厦)。设区市市本级基本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35个县(市)新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住房公积金59.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6%和56.8%。6个设区市完成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城镇住宅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
  (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迈出坚实步伐。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着力放开市场,打破垄断,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正在加快。资本市场已经放开,招商引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利用外资、吸引社会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占全省城建投资总额的50%以上。在香港经贸洽谈会上,合同利用外资6.23亿美元,占全省引资总额的15.8%。经营市场打破垄断,石家庄、秦皇岛、唐山、衡水、邢台、邯郸等市,引进外资、民资参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作业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拍卖道路、绿化、清扫保洁等作业权。唐山、承德、邢台、邯郸4个城市启动了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企业改制进展加快,民营市政施工、园林绿化企业数量,分别占同行业的49%和71.3%。全省设区市中,10家市政公用企业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造,盘活存量资产82.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1.9%,18家进入改制实质操作阶段。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市政公用市场竞争的格局正在形成。
  (五)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得到加强。以开发区、县、镇三个区域,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为重点,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及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等问题。进行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将10项不合格材料设备清出我省建筑市场。积极探索和试点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价中标、工程担保三项制度,为企业依靠综合实力、诚信经营立足市场创造了政策环境。加大工程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施工图审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城镇住宅和大型公建质量检查及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水平保持稳中有升,河北农大综合教学楼等2项工程荣获鲁班奖,150个项目被评为省优工程。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责任考核等制度,对70个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整改。专项开展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认真贯彻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视察驻京施工企业时的指示精神,积极做大做强建筑业,北京、上海等外埠建筑市场得到巩固和扩大,劳务输出取得积极进展。建筑业生产稳步增长,预计等级内建筑业企业完成增加值354.2亿元,比上年增长30.1%,由建筑业大省向强省迈出新的步伐,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增加。
  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房地产无资质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违规预销售商品房、不使用《住宅使用说明书》、一房多售、面积缺斤短两、发布虚假广告、物业管理乱收费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查处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52个、中介机构94家、物业管理公司78家,进一步净化了房地产市场环境。
  (六)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设系统着眼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把更多的力量向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清欠、拆迁、城市最低收入住房保障等工作倾斜。
  清理建设领域“两个拖欠”取得明显成效,工作进展居全国前列。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督导调度,圆满完成年度清欠任务。截止今年1月6日,全省清偿农民工工资9.42亿元,基本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到2005年春节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任务。清偿工程拖欠款总计66.4亿元,占拖欠总额的54.5%;妥善解决廊坊大学城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唐山、邢台、秦皇岛等市清欠工作进展较快。各市、县以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条例》为契机,制定和完善法规政策,初步建立了防止新欠的管理机制。
  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对拆迁项目全面调查清理,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规范拆迁程序,强化对拆迁企业、评估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及时纠正违规拆迁行为,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坚持情、理、法并重,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妥善解决“双困”家庭拆迁安置问题。深入细致的工作,使拆迁纠纷明显减少。
  认真处理信访问题。针对房屋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引发上访较多的情况,各级建设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应急工作机制,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对进京、进省上访全面复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些地方采取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妥善解决了一批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上访事件。省建设厅对重点上访问题进行督导,严肃查处违法典型案件。一年来,受理并核实进京、进省上访案件621件,全部进行安排处理,基本杜绝了重大群体访事件的发生。
  努力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部署,对全省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摸底调查,制定分步实施计划,印发了《关于积极实施十项民心工程解决城镇最低收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去年,除张家口部分县外,基本完成对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任务。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政策、标准和规范贯彻力度,新建、改造城市无障碍设施道路672公里,完成计划任务的162%,累计建设无障碍道路532条、大中型公建441座,小区83个。秦皇岛市通过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检查验收。各市加强小街小巷道路建设和环境治理,加大公厕、垃圾转运站、小游园的建设等,取得明显成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七)建设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立法工作取得可喜成果。《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等5部省委、省政府文件、6部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相继出台。去年成为出台法规、规范性文件最多的一年。这些政策法规层次高、力度大,为建设事业发展创造了法制和政策环境。开展依法行政讲座和法制培训,建立学法日制度,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省建设厅成立建设监察办公室,探索综合执法新机制;不定期公布典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创新行政审批模式,秦皇岛市规划局推行了“审批环节缩水、提速”,邯郸市建设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许可配套制度。省建设厅率先实行网上审批,加快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省政府肯定并多次作典型发言。积极协调油田、铁路、港口、输气工程建设,确保了国家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八)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级建设部门整改、解决1300多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涌现出一批行风建设的好典型,秦皇岛市公用局、邢台市建设局被确定为行风免检单位,秦皇岛市公用局行风评议连续两年在全市排名第一。行业诚信建设不断加强,各级各部门带头兑现承诺,积极探索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以信息化为载体的诚信系统逐步建立。“96116”城建便民服务热线不断完善,并向县(市)延伸。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实行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三同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为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行业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出谋划策,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促进了建设事业发展。4个社团被评为“河北省优秀社会团体”。
  总结2004年全省建设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有为地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才能保持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只有坚持“五个统筹”,分类指导,破解难题,才能把城市化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带动和活跃建设工作全局;只有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才能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只有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加快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推进管理方式创新,才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只有时刻心系百姓,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才能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落到实处。
  2004年,我省的建设工作成绩喜人、令人鼓舞。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建设工作者勤奋工作、扎实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向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建设事业仍存在诸多发展中的问题:一是城市建设指导思想仍存在问题,一些地方还存在做表面文章、脱离实际的现象,重地上、轻地下,重新建、轻改造,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二是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不够,对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调控作用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建设事业各项改革的深层次问题有待研究解决。四是住房市场化程度较低,住宅产业现代化程度不高,居住区环境质量有待改善。五是建筑节能和城市节水工作力度不够,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快。六是建筑市场监管需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中弄虚作假、“黑白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在个别工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全省发生四级以上事故46起,死亡47人。七是一些部门和执法机构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群众意见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全局
  今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抓住机遇、实现更快更好发展”这个主题,建设事业面临新的形势:其一,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是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推进城市化,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一条主线。其二,严格的土地、信贷政策和强化的资源、能源节约政策,对城市的发展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其三,WTO后过渡期即将结束,建设行业面临国际竞争压力增大的新挑战。其四,抓住时机,着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还需攻坚克难。其五,关心百姓,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重任在肩。其六,依法行政,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行政机关,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刻不容缓。我们必须保持时不我待、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推动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实现新发展。  2005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有作为地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以加快城市化建设为主线,抢抓机遇,深化改革,突出重点,破解难题,不断创新。加强行政能力建设,继续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推动全省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主要工作的预期目标是: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7%。城镇住宅建设保持一定规模,竣工2300万平方米。建筑业增加值增幅达到10%以上。基本解决政府工程拖欠问题,拖欠工程款总额清欠完成80%以上,建立完善有效防止新欠的机制。保持较高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不发生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各项建设工作进一步上档次、上水平。
  做好今年的建设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建设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积极有为地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做到有保有压。在科学规划调控下,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加强管理、加速发展。
  ——坚持结构调整,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深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是结构调整重要内容的认识,坚持“五个统筹”,切实加强薄弱环节。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原则,规划在图中,建设在地上,布局在空间。
  ——坚持节约资源、能源的原则,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城乡建设要切实做到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中求发展,突出建筑节能、城市节水和建设节地,注重建设节约型城镇和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
  ——坚持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激发建设事业发展的活力。改革是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是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治本之策,要不断破解难题,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允许在改革中出现失误,但决不允许不谋事、不改革、不干事。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事业与百姓息息相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举足轻重,要在规划、建设、拆迁、住房、物业管理、市政服务、城管执法等方面,突出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尽心尽力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能力。依法行政是创造良好建设环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发展的法治保障,是提高建设部门行政能力的根本途径,必须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基本准则。要切实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执法意识,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办成事、办好事。
  
  三、2005年重点建设工作
  今年建设工作任务很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分类指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系统在城市化发展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工作责任。要继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积极推进“一线两厢”战略实施,探索具有河北特色的城市化发展道路。搞好调查研究,把握重点,努力破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难点问题。对各级城市的发展,实行分类指导。中心城市要优化城市布局,发挥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优势,壮大综合实力,带动全省城市化快速推进。中小城市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增强活力,向高一级的城市发展。要制定重点镇发展评价办法,落实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园区和人口向城镇集中。适时召开座谈会或组织现场观摩,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城镇健康发展。
  完善推进城市化战略的配套政策措施。按照2005年初步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政策框架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制定涉及城市化发展的资金整合办法,落实重点镇建立独立财税机构和镇级金库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农民进城就业后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等。继续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城市化统计监测体系,发挥好城市化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和通报全省城市化工作情况。各市城市化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协调,确保把城市化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把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当前,我们面临城市发展和严格保护耕地的挑战和压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贯彻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严格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切实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利用的调控和指导作用,实现保护耕地、保障发展“双赢”的目标。
  加快总体规划修编。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全省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省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两个规划”编制审批的衔接办法。各市要尽快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在全省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省建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两个规划”编制审批的衔接办法。各市要尽快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凡期限不到2020年,一律进行修编。其中,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按规定履行修编认定程序。省、市政府审批的,不再履行修编认定程序。已经批准且规划期限到2020年,但不符合发展要求或与现行政策有抵触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或修编认定,抓紧开展工作。这项工作争取在两年之内完成。改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水平。村镇规划要一并进行调整完善,并争取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图并一图”,合并编制。要同步启动新一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把“十一五”重点项目落实到规划中,合理安排产业发展和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规划强制性内容,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塑造城市特色。
  强化规划监督和实施管理。学习借鉴外省市的好经验,探索区域规划协调决策机制,筹建省城市规划委员会和规划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区域规划的协调和指导力度。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和覆盖面并及时审批,强化其法律地位。探索城市规划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机制,完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规则和程序,减少规划管理的自由裁量权。健全规划听证、公示、公布制度,继续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健全规划监督机制,探索派驻规划监督员制度,强化同级人大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探索和建立规划行政监察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随意干预规划、违规批建和违章建设等突出问题。
  (三)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实现今年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预期目标,要加大政府引导,多元融资。今年基础设施投入的重点,主要应放在路网改造,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管网改造,污水、垃圾处理,以及旧城综合治理和影响城市发展的设施方面。认真落实《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努力盘活存量,加大增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争取比上年增长1.3倍。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搞好公厕、文体设施、集贸市场、停车场等公益项目的谋划和建设,促进城市功能的进一步完善。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编制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业规划,结合城市路网建设和改造,开辟公交专用道,加快公交停车场建设。大城市要建立大运量、快速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石家庄等特大城市还应研究和预留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条件。加强公交运营管理,做到公众参与,科学规划、规范管理、高效运行。
  加强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建设路、水、电、气、热等满足城镇基本功能的基础设施。以当地植被绿化为主,搞好生态环境建设。要在城镇规划指导下,因地制宜进行建设,不盲目套用大城市建设模式,更不能搞所谓的“形象工程”。学习导入文明生态村创建的好经验,重点抓好省培育的50个、各市培育的100个省级重点镇的建设。
  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文明生态村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要贯彻省委主要领导指示,在村庄规划和道路硬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省建设厅将发行《河北省文明生态村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并继续组织送图、送技术下乡活动,更好地为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服务。
  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体系,深入开展城市容貌环境“燕赵杯”竞赛活动,清除各类积存垃圾,规范广告、牌匾,治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部位。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治理,创建文明景区。实施“畅通工程”,确保车流、人流的安全与畅通。继续推行城建系统内部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努力建立高效协调、行为规范的城建监察管理体制。
  推进城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96116”城建便民服务热线为载体和枢纽,整合城市市政公用服务资源,建立覆盖全行业、多层次的,集服务、咨询、抢修、抢险为一体的快速应急反应机制。健全城乡防灾规划和标准、规范,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乡抗震防灾应急预案的建立与落实工作,为城市高效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快和深化改革,促进建设事业发展。改革是加快发展的有力抓手,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改革的方针政策,紧紧抓住产权制度改革这个核心和分流职工安置这个难点,强力推进建设事业各项改革,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进展,实现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退出60%以上,中小企业的国有资本基本退出。
  一是加快和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制约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突出问题,依然是思想障碍问题。应该说,去年颁布的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是一个“到了家”的政策,如果没有政策上的障碍,那么改革的进度和质量就是推动力的大小问题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城市政府和主管部门行政能力的检验。要防止只抓新项目,不重视改革的倾向。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市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选准突破口,解决好难点问题。政府部门职能转变要到位,监管与利益要彻底脱钩,基本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完善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格和考核标准,抓好市场监管,规范推行特许经营制度,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对社会负责。
  二是继续推进和深化建筑业改革。建筑业是我省十大主导产业之一。要继续实施“科技兴业、提质增速、走出去”三大战略,以改革促发展,运用政策导向、市场竞争机制等方式,围绕由建筑业大省向强省转变,发挥主导产业作用等重大问题,制定专项规划。加快建筑业企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革步伐,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在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引导企业向资金、管理和技术密集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发展。指导建筑企业提高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全省要培育部分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国内、国际建筑市场竞争。根据我省建筑劳动力充足的特点,加强成建制劳务企业建设和管理,争取成建制输出劳务40万人以上,巩固京、津、晋建筑市场,扩大上海建筑市场份额,开拓珠江三角洲、成渝建筑市场。
  三是加快推进国有房地产企业改革。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企业,必须尽快进行脱钩改制。国有房地产企业改革,可参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有关政策进行。主管部门要为改制企业在法定代表人和名称变更、注册资本、等级核定等方面搞好服务。对尚未改制的企业,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限制市场准入和承揽任务。
  四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要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市场准入和监管方面一视同仁,积极扶持一批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今年,还要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这项工作。新设立民营企业,主要资质条件符合的,可以先予设立,允许在一年内达到标准。进一步开放建设市场,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民营资本均可进入。要有重点地对部分民营企业加强指导,支持拓展省外、国外市场,加快发展。
  (五)继续加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整合房地产项目、预售、交易、用地等信息资源,做好形势分析,引导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控制高档写字楼和大户型住房建设,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规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房、合作房建设和销售,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购房人条件,确保其保障性质。
  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推进房地产交易管理和权属登记规范化,清理不合理收费,按照有关规定,降低契税税率,进一步活跃住房二级市场。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大力推进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积极鼓励设立物业管理企业,抓紧培育物业管理市场。继续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开发建设的整体水平。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尚未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市,要抓紧完成。全省136个县(市)要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财政供养单位都要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项目逾期贷款和违规使用的公积金,必须限期收回。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简化贷款手续,加强风险控制。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利用率,争取提高到35%以上。
  (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要认真贯彻《河北省建筑条例》,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加强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管理,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价中标、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工程担保和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以“三项制度”为突破口,以完善市场要素和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加强有形市场建设和监管。规范村镇建筑市场管理。强化有毒有害建材使用监管,提高新材料、新装备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率。
  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建立长效机制、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大市场主体保证体系建立和工作行为的检查力度,全面落实责任制。实施工程质量巡查制度,把大型公共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农村房屋建设抗震设防,提高农房的抗震能力。规范安全许可,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实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易发项目的专项治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七)以建设事业“三节”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切实抓好建筑节能、城市节水和建设节地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搞好建设事业前瞻性、战略性和适用性强的科技项目研究。抓好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建筑节能、城市节水监管。加快“禁实”步伐,从今年起,全省一律停止设计实心粘土砖建筑;县城从下半年起,禁用实心粘土砖,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
抓好建筑节能。要制定和完善建筑节能管理规章、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所有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县(市)要全面推开建筑节能工作。各地要选择一定数量的小区作为示范工程,积极推广。有条件的市,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抓好城市节水。理顺城市节水管理体制,建立严格的城市节水制度。突出抓好工业节水,严格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加强工业节水“三同时”建设,促进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下降、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抓好居民生活节水,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同时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高污水的再生利用率。尽快出台水价改革的相关政策,建立水资源、供水、污水处理和中水价格的合理比价关系,促进城市节约用水。
  抓好建设节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端正城市建设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用地标准指导规划和建设,通过规划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布局,搞好城市存量土地挖潜。加强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搞好城中村改造,开展村庄迁并研究,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与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同步规划和实施,促进集约用地。
  推进建设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信息资源,构建全省建设事业电子政务平台,以信息化提升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着手全省城市空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建设行政审批、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立建筑市场监管系统、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系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好“河北建设”门户网站,指导市、县网站建设,形成建设系统公众信息网站群。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抓好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着力构建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建设队伍,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今年,完成技能岗位培训10万人,“阳光工程”转移培训农民工1.5万人。
  (八)大力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努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建设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继续实施十项民心工程。要搞好部门协调,落实保障资金,完善操作办法,全面推进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今年春节前,没有完成2004年目标任务的市,要认真履行承诺,确保完成任务。今年,张家口、承德两市,继续为人均住房8平方米以下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其他设区城市将标准提高到10平方米。继续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治污绿化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县(市)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搞好城市绿化。继续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提高城市供水质量。  继续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立足于建立健全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确保完成清欠工作目标。解决政府工程拖欠,是今年清欠工作的重点,要按照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在安排今年的财政预算时,要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偿还拖欠工程款,确保年底前基本解决政府工程拖欠款问题。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和其他工程业主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巩固农民工工资清欠成果,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工资发放的监督机制,促进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
  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监管。各市、县要抓紧制定、报批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实施拆迁。加强拆迁许可、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完善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行政裁决受理前听证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制度,规范拆迁行为,确保依法、有序拆迁。禁止采取拆迁费用“大包干”方式拆迁,严禁野蛮拆迁和滥用强制手段,强迫居民搬迁。妥善处理和解决拆迁中出现的问题。
  切实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要按照工程施工安全规程和工地卫生标准,在工地设置宿舍、食堂、水冲式厕所、冬季取暖、文化娱乐等必备的硬件设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争创文明工地,塑造工地文化。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农民工办理相应的保险。加强对工地农民工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要研究进城农民的住房问题,为农民进城就业提供条件。
  
  四、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着力建设法治机关。抓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安全、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强化行政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创新管理方式。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形成“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带学习”的良性机制。加快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窗口一站式”阳光审批,今年重点抓审批效率和公开服务承诺。完善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图,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按照“规范事先审批、加强事后监管”的思路,创新间接、动态和事后监督的管理方式,解决重前置审批、轻过程监督,重准入、轻清出,重权力分配、轻责任追究等突出问题。继续抓好支持油田、铁路、港口建设的工作。
  (二)加强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建设职工的奉献精神,在建筑、公交、环卫等艰难险累行业一线职工中,评选“全省建设行业十大标兵”,组织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加强诚信建设,以提高政府诚信力为突破口,发挥电子政务和市场信息监管系统对失信行为的监督作用,带动全行业诚信工作的开展。加强行风建设,以各项业务工作为载体,“机关抓规范,系统抓服务”,着力解决行业突出问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这项工作要抓紧作出具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责任分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定期进行述职述廉,召开民主生活会,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源头治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抓好权力运行监督,加强专项资金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
  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处理工作机制,规范接访程序,带着感情搞好信访接待,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加强信访工作统计分析,对重点案件、多发地区实行干部下访,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抓紧编制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这是总结“十五”、谋划长远的重要工作。要深刻分析建设事业发展趋势,提高“十一五”规划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在此基础上,编制各专业发展规划。在组织编制中,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五个统筹”和改革的精神,使“十一五”规划成为促进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规划。
  (四)狠抓工作落实。细节决定成败,决胜在于末端。大政方针和目标任务确定之后,关键是抓好落实。从一定意义上讲,提高抓发展的能力就是提高抓落实的能力。今年,应当成为全省建设系统的转变作风之年,提高效能之年。我们要切实转变作风,杜绝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省建设厅要率先垂范,加强自身建设,公布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继续实行下评上,自觉接受各市的监督。尤其要下决心精简评比、检查、会议和文件。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建设系统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都要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每一个建设部门、每一个领导,都要着力抓好几件事,都要干成几件事。
  
  同志们,建设部门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握机遇,开拓进取,同心同德,扎实苦干,完成好各项建设工作,为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