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信[2006]486号 2006年10月12日)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房管局、园林局,扩权县(市)建设管理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厅属各单位:
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实现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根据《河北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冀建信[2006]256号),经研究定于2006年11月1日起启用建设系统协同办公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同办公系统用于省建设厅与市(县)建设管理部门及厅属单位文件和信息的接收。主要包括省建设厅制发文件、内部通知的发放,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管理部门及厅属单位文件、简报、工作动态等信息的上报。
二、200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为协同办公系统的试用期,2007年1月1日起系统正式使用。
三、各单位(部门)要检查本单位(部门)与建设系统公务网联通情况,确保网络畅通。公务网要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以确保网络和信息的安全。
四、要健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接发及信息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填写《协同办公系统用户登记表》,于2006年10月25日前反馈至省建设厅。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玉玲、张希,电话(传真):0311-87904369 二OO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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