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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库同志在全省建设系统(建设局)行风建设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06-09-0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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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3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张家口市张北县召开全省建设系统(建设局)行风建设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会。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2005年度各建设局行风评议成绩进退的原因,学习先进,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把握规律,拿出对策,努力完成建设厅党组确定的“进位争先”目标;分析形势,把握重点,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向纵深发展。


    刚才,张家口市建设局和张北县建设局介绍了行风建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各单位分别介绍了本单位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增文同志对2005年行风评议情况进行了通报。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搞好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讲点意见。


  一、关于会议的开法


  第一,选择在张北开会,不是因为这里天气凉爽,气候宜人,而是因为张家口市建设局和张北县建设局在近几年的行风建设上做出了突出成绩,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观摩学习。这次会议,就是为了学习和推广张家口市建设局和张北县建设局行风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刚才,两个局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听了之后很受启发,很受教育,很受鼓舞。他们的经验和做法说明,建设系统的行风建设虽然困难很多,但只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真正扑下身子去做工作,就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这也使我们更加坚定了搞好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希望在座的同志们都要有这个决心和信心。


  第二,确定分行业开会,目的就是要增强会议的针对性、可比性和实效性。为了开好这次会议,我们研究了几个方案。一个是分南北片开会,一个是分行业开会,一个是分行业在先进单位开会。最终选择了后一种形式。建设系统是个大系统,各设区市建设口有的5个局,有的4个局。由于各个局的职能不同,关注的热点、难点不同,交流起来个性的东西多、共性的东西少,对于先进经验的学习推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分行业开会就是试图解决这个问题。另外,抓行风也要改变会风。这次会上除了经验介绍有书面材料,大家只作口头发言,不交书面材料;只作简短发言,不搞长篇大论;只讲真话实话,不讲大话空话,力争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务实的会、高效的会,真正能解决问题的会。


  第三,这次会议叫推进会,不言而喻,就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查找不足及原因,研究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把全省建设系统的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向深入、推向前进。建设事业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推进和谐河北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地位和作用都非常重要。但是,我们的行风建设形势却不容乐观,令人担忧。去年,全系统行风工作总体上呈下滑态势,退到了倒数第三位。如果再不加大推进力度,工作再往后退步,我们无法向省委、省政府交待,无法向全省建设系统辛勤工作的干部职工交待,更无法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寄予的期望。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不断把行风建设工作推向前进。


  二、关于行风建设工作


  从近期调研情况和刚才同志们发言看,各单位在行风建设上是用了心思、下了功夫的,成效也是十分明显的。但是,我们不能满足已有的成绩,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虽然建设局2005年行风建设工作纵向比有提高、有进步,但横向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年的行风评比要求会更高,竞争会更加激烈。省建设厅党组确定“进位争先”的目标,就是要横下一条心抓行风建设,奋力创出一个新局面。怎样做好下一步的行风工作?我有一些初步的思考和想法,在这里和同志们一起交流探讨。


  (一)搞好行风建设,必须端正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基础。一定程度上讲,思想认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工作起点的高低,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着工作的力度,有什么样的思想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具体行动和不同的结果。近年来,各部门对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深化、不断提高,突出表现为“三个转变”,即由过去的要我抓,转变为现在的我要抓;由过去的突击性抓,转变为现在的经常性抓;由过去的单项抓,转变为现在的综合抓。去年,在全系统行风评议成绩总体下降的情况下,建设局口的成绩还是上升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思想认识的转变和提高。但是,也应当看到在个别地方、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些片面认识:一种认识是行风建设不是纪检监察工作份内的事,不应该让我们来抓;另一种认识是行风建设不是单位的中心工作,没必要下大功夫去抓。由于有这样的认识,一些同志抓行风建设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行风评议成绩自然也就难以上去。


  行风建设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风、政风建设在行业各项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搞好党风、政风建设的必然延伸。抓行风建设,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保证。行风建设交给我们来抓,是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我们的信任,说明纪检监察部门地位和作用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行风建设虽然不是单位的中心工作,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而且直接影响着各项工作。行风建设是综合性工作,工作成效体现在方方面面。实践证明,凡是行风建设搞得好的单位,业务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都错不了。行风建设是基础性工作,体现在各项工作的点点滴滴。一个单位的整体工作能不能搞上去,行风正不正起着关键作用。行风建设也是群众十分关注的工作。建设系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行风好不好直接影响单位形象。所以,行风工作不仅要抓,而且要牢牢抓在手上,务求抓出成效。


  (二)搞好行风建设,必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作决策、干事业的气势和态度。良好的精神状态是成就事业、赢得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什么有的单位行风建设工作上得快,有的单位进展慢,这与一个单位领导的精神状态有着很大的关系。近年来,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进取、创业奉献,涌现出许多先进模范人物。像今年4月廊坊会议上表彰的十大标兵、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他们之所以能做出突出的成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具备了良好的精神状态。搞好行风建设,也要求我们必须有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好的精神状态就是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建设系统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连、直接相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自然会多。有的同志认为,建设口的热点、难点问题太多,工作难度太大,有些问题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难以解决,因此产生了畏难情绪。我们说,克服困难的过程就是取得前进的过程,要将我们的各项工作推向前进,就必须坚定信心,鼓足勇气,知难而上。只要肯动脑筋、善于思考,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有了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我们就会有更多的办法做好行风建设工作。


  好的精神状态就是要有坚持不懈的作风。行风建设渗透于业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一项需要长期抓、经常抓的基础性工作。有的同志认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只是一项阶段性、突击性工作,搞了四、五年差不多该结束了,对它的长期性没有足够思想准备,因此产生了厌倦情绪。民主评议作为一项活动可以有阶段性,但行风建设作为推进业务工作、塑造单位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是不可能有阶段性的。这就要求我们对行风建设工作统盘考虑,从长计议,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地狠抓落实,直到实现既定目标。


  好的精神状态就是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实事求是地说,建设部门行风建设工作难题很多,大家的压力也很大。但是,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积极创造条件,勇于战胜自我,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是我们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有的单位行风建设成绩上不去,不是从主观上找原因,而是怨天忧人,强调自身的困难,攀比别人的问题,寻找客观的原因,因此产生了埋怨情绪。工作条件是要讲的,但讲条件而不唯条件,积极主动地去创造有利条件,才是积极可取的精神状态。


  (三)搞好行风建设,必须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行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搞好这项工作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这里我着重强调四个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抓好教育。领导干部的影响力关系着工作的执行力,领导重视与否是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的关键。实践证明,凡是行风建设成绩好的单位,都是因为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条经验看似简单,但真正做到很不容易。领导重视不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应当是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奖励惩罚到位。切实把行风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做到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调度、同检查、同奖惩。


  有了好的组织领导,还必须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教育好、引导好。做好行风建设工作,首先要打牢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基础,通过强有力的思想发动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切实解决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的理想信念缺失、服务意识淡化、职业道德滑坡、法律观念不强等问题。当前,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真正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把智慧凝聚起来,把士气鼓舞起来,把干劲调动起来,努力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同德干事业的良好局面。


  二是搞好结合、开展活动。行风建设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不能另起炉灶,单搞一套,必须有机地融入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去抓,行风建设才能有持久的生命力,才能真正见到实效。张家口市建设局坚持“两个结合”,谋求“三个突破”;邯郸市建设局提出的“两个紧扣”,即紧扣部门职能,紧扣中心工作,都是依靠结合推动工作的好做法。实际工作中结合点还有很多,比如,行风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紧密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紧密结合,与思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等等,都能很好地起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总之,希望同志们都在“结合”上多想办法,多做文章。


  开展活动是抓行风建设的有效载体,没有活动就见不到效果。通过开展活动推动工作,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几年来,各单位积极开展行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如优质服务活动、文明执法活动,还有像张北县建设局开展的“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从我做起”竞赛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形象”教育活动,“四查、四纠、四提高”活动,都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像秦皇岛建设局围绕落实“三零”目标,即延伸服务零距离,高效服务零障碍,优质服务零投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个做法得到了建设部的肯定。我们就是要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行风建设真正做到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三是完善制度、注重创新。依靠制度搞行风建设,依靠制度管人管事,这是行风建设持续推进的根本保证。近几年来,建设系统推出了不少新制度,好制度。在思想和党的建设方面的制度,如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等;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制度,如各单位普遍实行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即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绩效考核制、失职追究制等。还有像建筑业管理上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较好地解决了工程招投标中规避招标、假招标、陪标、串标等问题。这些制度都对行风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深得社会各界的好评。昌黎县建设局仅便民服务制度就推出了10项,受到了群众的赞誉。我们应当把这些制度不断地加以完善和整理,进而建立起推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行风建设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创新是不断取得进步的源泉和动力。如今社会现代化水平高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也高了。如何更好地为群众服好务,一些传统的办法不够用也不好用了,有效的办法就是寻求工作上的创新。几年来,各单位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是显著的。比如我们大多数建设局推行了电子政务,建立了行政审批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实行了阳光操作、“一条龙”服务等等。这些创新举措都有力地促进了行风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创新可以体现在行风建设的方方面面,希望同志们在创新上多动脑子、多下功夫。


  四是加强督导、注重协调。加强督导,就是要大力加强对所属单位,特别是县(区)局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近几年,一些市局行风成绩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县(区)局拉分较多,影响了总评成绩。“木桶”原理告诉我们,一个木桶的容积不在于最长的那些木板,而在于最短的那根木板。行风建设也是如此,需要每个单位都不能拖后腿,每项工作都不能甩在后边。希望各市局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经常不断地给予指导帮助,对那些问题和困难较多的单位要重点帮扶,一起研究探讨解决的办法,促进各县(区)局的行风建设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搞好行风建设,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要注重协调发挥好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建言献策。同时,要注重协调好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向社会介绍我们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宣传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还要注重协调好行风评比有关部门,主动向他们汇报工作,积极取得他们的指导和帮助。更要注重协调好广大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实现群众的意愿,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相信,只要我们把行风工作切实做好了,把各种关系都协调好了,行风评议的效果必然会好起来。


  希望各单位领导同志回去后,对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肯定成绩,查摆问题,多措并举,固强补弱,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迈向新的台阶,为年终实现“进位争先”目标而不懈努力。


  三、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当前,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各单位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及时部署、广泛发动,重点督导、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从全系统看,这项工作与中央、建设部和省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县(县级市)的治理工作比较薄弱;自查自纠还不深不细,底数不清;长效机制建立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案件举报线索不多,案件查处效果不明显等。这些问题要在下步治理工作中着重加以解决。


  建设领域是党中央确定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之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根据中央、省的要求,坚持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步进行,整体推进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采取有效措施,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最近,中央和建设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对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范围、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以及重点工作等都做了相应的调整。建设厅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认真部署,抓好落实,确保9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要搞好点、线、面的结合,抓好预防、自律、联动。“点”就是工程项目,“线”就是全系统,“面”就是全社会。要按照职责分工,全系统都要来一次全过程、全方位的清理,对本行业主管的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逐一排查,要真正掌握本系统、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底数。同时,要对自查自纠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查找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制订整改措施,做到“查不漏项,改不拖延”,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是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的重要措施,也是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各级主管部门要把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一是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要继续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同类企业和其他人员举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要认真执行案件统计报告和案件专报制度。二是全面发动,严格检查。治理工作不仅针对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也在治理之列。要重点查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有无违规审批、违法或不当执法等行为;是否存在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对商业贿赂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纠正查而不处、处而不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或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要对一些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增强专项治理的影响力和震慑力,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治理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应本着治理是手段、规范是目的原则,始终坚持一抓专项治理,一手抓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促进建设市场长治久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商业贿赂不同时期的特点和活动规律,从政策、制度和工作三个层面制定出具体化、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加以抑制和打击。全省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相关法律规章完善、企事业单位自律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建设体制改革、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行业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大力培育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长效机制建立工作的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已建立了长效机制的单位,要抓好制度的落实;没有建立长效机制的单位,要列出计划,明确完成时限。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逐步清除商业贿赂赖以滋生的土壤,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有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有安排,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并抓好落实。各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抓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督导,不能采取“顾问式”, 顾得过来就问,顾不过来就不问,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伸出巴掌,样子像抓,抓而不紧,等于不抓”。同时,要把治理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同行风建设、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专项资金综合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实做到“四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指导、加强信息报送、加强督促检查,真正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搞好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我省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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