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房管、房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和帮助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及2005年“全省住宅与房地产暨房改工作会议”精神,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狠抓房地产市场管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市房管和房改工作做一简要汇报:
一、主要情况
(一)房产交易量稳步增长。2005年,全面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了房地产交易量稳步增长。2005年,市区共完成房产交易3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其中商品房成交面积2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存量房成交面积1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1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6个,批准预售面积230万平方米。完成各类权属登记建筑面积2262.19万平方米,共发证88085个,按承诺时限发证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完成房产抵押登记445.4万平方米,权利价值55.16亿元,同比增长28%。2005年下半年,我市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持了房价的稳定。市区普通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2367元,同比增长7.5%;存量普通住宅平均价格为每平方米1893元,同比增长6.8%,总体价格水平呈现稳中有升,没有大起大落现象。
(二)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从1995年起步,经过十年的发展,物业管理企业逐年增多,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市已注册的物业管理企业达260家,从业人员1.4万人,物业管理已涵盖了住宅小区、写字楼、厂区、学校、部队等诸多项目。住宅小区面积发展到2270万平方米,约35万户,总人口136万人。3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达到290个,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206个,5万平方米以上小区的物业管理覆盖率为55%。小区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16个小区获得国家级优秀示范小区称号,38个小区(大厦)获得省优称号,88个小区(大厦)达到市优标准。
(三)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一是认真落实最低收入家庭廉租补贴工作。2005年,对市区及23个县(市)区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确定对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进行廉租住房补贴,经过一年的努力,全面完成了补贴任务,全市共补贴1004户,2905人,补贴面积27033.63平方米,补贴资金108.58万元,补贴资金年底前已全部发放到住户手中;租金核减12户,42人,核减金额0.759万元,提高了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二是继续做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2005年共审批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1544套,9.3万平方米,标准价过渡成本价238套,1.4万平方米,公有住房出售达到可售公房的98%以上。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全市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面积达到了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60%;施工面积14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24%;竣工面积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51%。为进一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2005年我局组织开工了“安苑”和“赵苑”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其中“安苑”小区建成后,面积将达到50余万平方米,为全市规模最大、设施最全、环境最好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2005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不断完善法规和规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房地产行业奠定基础。一是狠抓立法工作。根据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需要,对《石家庄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认真调研和修订,市人大于2005年9月27日已研究通过,报省人大批准后实施。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中介机构经营、房屋租赁不规范等等问题,起草了《石家庄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上报市政府。二是在立法的基础上,注重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学习和法规普及工作。年初,对全年的普法计划进行认真部署,制定普法方案,积极组织专业法律培训,全年培训人员600余人次,对社会宣讲专业法规10次,并组织了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在全省组织的“四五”普法验收中,我局被评为优良单位。三是加大了对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为房管、房改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项法规的制定和出台,为我市做好房管、房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强化市场监管,稳定住房价格。为了规范和培育房地产市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整顿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使我市的房地产市场到得了较快的发展。进一步整合了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办公程序,制定了《关于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有关问题的规定》,开发研制了一体化办公软件,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将业务受理窗口由4个增设为8个,缩短了办证时限,办证时由40个工作日缩短为7—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办证做到了一个工作完成,为群众办理房产买卖手续提供了方便,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厅及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从6月1日起,认真执行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的交易政策,在房产交易中严格按照房屋面积、价格、容积率标准区分普通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不符合普通商品房条件的,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实名制购房,严禁期房转让,落实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及时备案和网上公示制度,实现了商品房测绘前置。每半年对不同地域的住房平均价格进行一次测算,经市政府批准后,分别于6月和12月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大了销售环节稽查力度,对哄抬房价、投机抄房、散布不实信息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对违法销售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促进了我市住房价格的稳定。
近年,我市每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整顿。12月份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合作建房为名,变相预售、募集资金、欺骗消费者的不轨行为和违规预售商品房的现象进行了查处。为了规范中介市场的经营行为,我局每年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突出的问题,对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对经营业绩和诚信情况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示,增强了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目前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诚信档案已全部建立。
(三)发挥信息化优势,提高房产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局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信息中心和预警预报系统在房产管理中的作用,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更快更好的发展。根据《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对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系统进行一体化改造,开通了信息中心与各开发企业的网络联系,建立了全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系统。利用数字房产平台建立了与之相符的楼盘表,基本实现了商品房预售网上审批和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网上公示,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透明度,使我市房地产市场与产权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了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动态,信息中心每季度对房地产市场走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通过开发企业、市直相关部门以及房产交易产生的数据,进行筛选、分析和挖掘,提炼出覆盖房地产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的数据指标,再进行形势宏观分析、供需分析、分类价格分析,形成了房地产市场分析模式。今年以来,已将每季度的房地产市场监测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建设厅和建设部,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物业管理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联,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加强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我们努力完善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体系,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通知》(石政办发[2005]23号),督促各区健全监管机构、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物业管理力度。为便于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引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完善了物业招投标制度,制定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程序》,推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开展。2005年对19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了招投标,规范了售前行为,促进了建管分离。对物业管理企业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会同区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抽查,并对企业资质进行了年检,对21家规模小、服务差的企业注销了资质,对优质服务的企业进行了表彰。为了提高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在《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组织由全市148家物业公司经理参加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培训提高了业务素质,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五)落实保障制度,做好廉租住房补贴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出台了《2005年重点办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20件实事的意见》,把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工作纳入了20件实事之一。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了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的领导机制,为顺利实施和推进廉租补贴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2005年,我市提高了最低收入家庭保障标准,对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实施廉租补贴。由各县(市)区房改办、民政局具体负责实施。为了加大廉租补贴工作的力度,“市政办[2005]29号”文件把廉租补贴工作纳入了各县(市)区的考核目标。我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并多次深入各县(市),与县(市)领导一起研究落实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证了廉租补贴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由24个县(市)区参加的大会,对开展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于10月27号全面开展调查工作。截止12月20日,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对调查情况,我们将建立信息档案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使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六)严格监管规范运行,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建设十分重视,把经济适用房建设作为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的大事来抓。2004年,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后,我市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四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批和提高经济房的建设质量,制定了《职工集资建房项目审批工作程序》和《开发企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指标工作程序》,规定了开发商和单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优惠政策、购买条件、销售管理和运作程序,为指导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采取了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自建相结合的形式。在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同时,加强了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定价、预(销)售环节严格把关,对部分单位建设销售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保证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为缓解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紧张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6月1日“冀政办[2005]14号”文件下发后,为了稳定住房价格,我局积极协调经济适用房项目在征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工面积比上年增加了60%。并确定了2006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划,保证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达到普通商品住房的2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年的工作重点
我市的房管和房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一是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市、区二级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业主自治自律意识需要加强。 二是中介机构数量多,员工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中介机构存在着经营收费不规范,不讲诚信等现象;三是房产交易、产权登记一体化系统建设与建设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进行整合,进一步缩短办证时间。针对存在的问题,200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稳定房价政策,整顿房地产市场。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经营中的违规行为,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房产交易、产权管理运行网络,实现一套管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开展“放心中介”活动,完善行业协会,提高行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加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预售管理,着重抓好《预售许可证》的发放、预售合同备案等环节,规范预售行为。
2、加大房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房屋权属管理水平。把数字房产系统运用到产权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使权属管理、房产交易与数字房产系统紧密融合,达到相互支持,信息共享;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成30—40个典型楼盘的跟踪比较。及时披露房地产市场供求、价格变动信息,增强政策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认真执行《石家庄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并制定相应的配套办法,抓好落实。
3、落实公房准售政策,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采取积极、灵活、稳妥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放宽公有住房准售政策,加快促进公有住房出售;进一步提高市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2006年计划解决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问题。指导各县(市)及市内各区,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筹集廉租补贴资金,做好补贴工作。
4、规范物业管理,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完善住宅小区管理体制,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管理网络,推行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小区管理模式,加大管理力度;抓好建管衔接,继续大力推进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实行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标准,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加大物业管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树立花钱买服务、花钱买平安的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关注物业管理的氛围。
5、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居民的住房需求。认真执行我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四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石家庄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经济适用房项目审批、运作方式及销售管理。全年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施工面积125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5万平方米。
6、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抓好立法工作,认真研究、不断完善行业法规,确定年度立法项目。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后的各项配套政策。做好2005年未完成立法项目的接转和出台工作;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年普法计划;继续抓好行风评议工作,巩固“双提三效”活动成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个窗口运行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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