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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奋力拼搏 开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6-0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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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为隶属于市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担负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在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以“顺机构、抓归集、稳运作、强管理”为主线,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城镇住房建设和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业绩

    ㈠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高运用,无风险。截止2005年11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46亿元,余额3.83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79亿元,贷款余额1.17亿元,住房公积金利用率49.1 %,在全省高居榜首。资金风险率和贷款逾期率均为零,为3430户职工家庭解决购房资金困难。

    ㈡全市十一个县市区财政开支单位均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市应建制职工数21.56万人, 实建制职工数达15.9万人, 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75% 。

    ㈢县市区机构和资金已全部上划,目前工作运行情况良好。截止2005年5月底,全市已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目前,新的机制运行良好,归集资金增幅均在100%以上,深州市由2005年初的100余万元,增长到800多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增幅翻了3番;冀州市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范健全。

    ㈣实现了纵向监督、业务电算化信息管理体系。在业务管理上,“中心”组建了内部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在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上,我们在全省率先实现与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系统的联网。今年来,我们又加大资金投入,为县市区管理部配备信息化管理设备,安装业务操作软件,组织技术人员培训,使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覆盖各县市区,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㈤健全和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决策体系。我市于2004年6月成立了以副市长赵常福为主任的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先后召开了8次会议,听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汇报,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切实实现了决策科学化和规范化。

    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11月29日,省建设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住房公积金工作座谈会”,对我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市委书记李俊渠、市长冀纯堂等领导,都对“中心”工作做了重要文字批示。市委、市政府《实践与创新》、《衡水信息》、《领导决策参考》等内部刊物,多次宣传和推广我们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主要工作做法

    ㈠以忧患意识,全面做好县市区资金和机构上划工作

    2005年工作重点是推进县市区机构调整、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围绕这项工作,抓住机遇,完善措施,稳步推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用忧患意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机构调整前,“中心”对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没有管理职能,县市区的管理也无章可循,由于体制不顺,使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出现很多问题,普遍存在着资金利用率低,业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甚至有的县违纪挪用、对外提供担保,有的不给职工计付利息等,这种现象长期以往不但会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还会给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隐患。“中心”党组产生了深深的压力感,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反复的研究分析和充分论证,并向市委、市政府做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同时我们还多次与县市区主要领导同志进行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协助,从而形成“县市区机构、资金上划、全市统一管理”的共识。二是因地制宜,确定符合衡水实际的“三定方案”。为了制定好符合本地实际机构调整方案,我们一方面确定课题,对县市区情况重新搞了调研,另一方面“走出去”,向全国先进地市“取经”,经过几上几下的反复研究、论证,提出我市“三定方案”的意见,并得到了市编委的批准。“三定方案”的确定,成为我市机构调整和县市区机构上划的纲领性文件,从而为进入实质性运作铺平了道路。三是认真研究,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需要,我们确定了“多方借鉴,结合实际,独立创新”的指导思想,先后前往大连、青岛、营口等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业务运行机制,经过管委会同意,制发了《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新机制下健康运行。四是组建新机构,搞好审计和移交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委、政府首先组建了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班子和队伍,设立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县市区管理部。然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审计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移交等工作。在移交过程中,我们联合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分四组同时进行。领导小组随时听取各审计小组的汇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采取暂时搁置和出具承诺意见书的形式分步加以解决。审计结束一个,交接一个,然后由“中心”主任孙云霞同志与管理部主任签定《授权书》,明确职责,确定权限。今年“五一”期间,正值工作的关键时期,我们全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五是集中精力,搞好技术业务培训。为了使县市区管理部工作人员,尽快地适应新的管理体制需要,我们采取集中、分散、跟班学习的形式,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培训。先后共举办了3期全市范围内的业务培训,将工作中用到的通用法律法规、业务技术操作规范及“中心”规章制度作为培训重点,通过集中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不仅使县市区管理部职工掌握了业务操作技能和必要的知识,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县市区管理部各项工作的开展。

    ㈡以诚恳务实的态度,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

    机构调整前,由于体制不顺,机构不健全,加之有的县市区财政不太宽裕等原因,全市只有1个县财政开支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他县市区,有的只在几个垂直部门建立,有的甚至是空白,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衡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后,为全面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我们确立了“以县市区财政开支单位为重点,体量困难,建立制度,逐步推开”的指导思路。首先,由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实施。今年1月份,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政府副市长赵常福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县市区机构调整、财政开支单位建立制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宣传沟通,争取县市区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采取主要领导牵总头,分管主任和科室负责人分县包片的做法,注重宣传,把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文件亲自送到县市区领导手里,还通过写信、邮寄宣传资料等方式反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三是采取措施,强化工作督导。为使县市区财政开支单位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每周召开一次由县市区管理部主任和分包责任人参加的调度会,确保到期完成任务。截止2005年5月底,全市十一个县市区财政开支单位全部建立了制度,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㈢以现代管理理念,推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

    近年来,按照“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的指导思想,坚持面向“中心”职能,面向业务发展,面向资源最大利用,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大力推进网络建设。一是建立覆盖了“中心”各科室的住房公积金内网,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核算等业务的办公自动化。二是实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联网。为适应县市区上划后统一管理与核算的需要,投入156万元资金,实现了“中心”管理软件的升级,并为各管理部统一购置了联网设备,构建起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络。三是提前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的安装调试,实现了与省监管系统的联网工作。

    ㈣以高度的责任感,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利用、零风险

    让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既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也是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所在。为做好贷款工作,我们一是制订完善贷款政策及有关配套文件。为适应机构调整后的新形势,重新制定了《衡水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对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做了明确要求。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启动各县市区干部职工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县市区资金规模小,一时难以开办贷款的实际问题。二是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宣传力度。首先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介绍有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并针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解答。其次,印制宣传材料,深入单位、社区、房屋交易中心、工程工地、街头等地,向职工面对面宣传。为了增加职工购房信息来源,同时还与市发改委联合,建立了单位住宅建设计划的审批情况信息沟通制度。三是降低费用,简化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在办理贷款业务中,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取消了保险、担保、公证等中间环节,即使是房屋抵押登记费,也做到了减半收取,极大地使贷款职工节省了时间,减少了费用。同时,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为贷款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四是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每笔贷款的发放符合政策规定。同时,建立贷款管理台帐、贷款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强化贷后催贷管理,并对个别有可能出现逾期的,积极利用司法程序解决,有效地防范了贷款风险。通过我们的工作,自99年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我中心资金风险率和贷款逾期率始终保持为零。

    ㈤以规范的管理,造就一支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中心”成立伊始,领导班子就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努力探索队伍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注重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注重班子建设,以龙头带人。“中心”成立后,十分注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团结协调、坚持以身作则。通过建制度,先后建立了12项“班子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抓学习,不断用全新的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形成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以制管人。制订了34项包括班子建设、工作、学习、会议及有关组织纪律的规章制度,并编辑成《班子及机关建设规章制度》手册,严格贯彻和执行。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10项效能建设规章,使各项工作条理清楚,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狠抓政治思想教育,以德育人。充分利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和文明和谐单位等载体,以座谈会、看教育片、参观革命纪念地、组织演讲等形式,在“中心”形成了主动学习、团结向上的良好风气。四是开展竞赛活动,以赛促人。通过开展争创“十佳工作者”和“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活动,还不断进行阶段性业务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同时,还经常性组织一些文娱比赛活动,既丰富了职工生活,又寓教于乐,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五是实行目标考核,以考激人。我们从推行严格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着手,把干部职工的工作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选优、兑现奖惩挂钩,每年初制定《责任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把全年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和制度执行情况逐项量化、细化到个人,从而激发和调动大家的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内在动力,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六是关心职工生活,以情动人。“中心”始终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职工涉身处地的融入到“中心”这个大家庭中,并深刻体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三、经验与体会

    ㈠赢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工作的关键。住房公积金工作相对而言在全局中所占位置较小,但是住房公积金县市区机构的建立、机构整体的上划、财政开支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涉及到方方面面,没有领导的支持,住房公积金工作难以开展,所以必须要靠工作赢得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中心”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领导的大力支持,市政府副市长赵常福多次主持召开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李俊渠、市长冀纯堂、市委主管副书记张增良对住房公积金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市政府今年专门为住房公积金工作下发了五个文件,省建设厅领导也多次到“中心”指导工作,这对“中心”全体同志给予了很大的鼓舞和鞭策。市直相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一路绿灯,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㈡勇于进取,开拓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动力。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崭新的事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只有勇于进取,开拓创新,才能保证事业的发展。我们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多方的借鉴经验,创造了符合本市实际的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办法,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基本实现了全市资金和业务管理的“四个统一”。

    ㈢锲而不舍,知难而上,才能完成既定目标。目前,住房公积金工作问题和困难很多,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程度不高,机制和体制还有许多需要理顺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既要宣传群众,又要宣传领导,既要做好工作,又要改进工作,没有一种昂扬的精神和克难制胜的勇气是不行的,我们正是以这种精神为动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措施

    尽管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但是存在问题和矛盾还很多,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到位,从目前看存在住房公积金的总量很小,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资金利用率还有待提高、县市区管理机构上划后整个职工队伍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等不足。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强化宣传、发展业务”四个环节,突出抓好县市区管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个贷发放、队伍建设、政策宣传五个重点,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城镇住房建设的重要作用,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断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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