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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房管机构改制 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保定市房管局
  2006-0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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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房产管理局局属单位改制工作在保定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劳动厅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被列入改制序列的13家单位(事业单位),截止到2 005年11月底已基本完成改企建制工作。1700余名离退休干部职工(含提前退休干部职工900余名)已全部移交当地社会养老保险所,9家改制单位已按股份制完成新公司注册,其余4家单位的新公司注册正在进行当中,预计12月底前全部完成。止此,保定市房产管理局房管机构的改制工作已按计划百分之百地完成。本系统县(市)房管机构的改制工作在2005年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被提到了议事日程,在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已按要求全部完成了脱钩改制的基础上,个别县(市)房管部门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单位也陆续进入改制程序。

    我局是省、市确定的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单位之一,为积极稳妥的做好改制工作,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找准本单位的切入点,严格按冀政[2004]33号、4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及时制定保定市房产管理局关于部分房管机构(事业单位)转制的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与此同时,深入基层单位搞调研,带着问题走出去学习考察;找出问题请进来搞讲座、宣讲国家的方针政策。使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熟悉国家政策规定,以此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标准公开,从而达到思想高度集中统一。在改制的实施过程中,按照上级领导提出的“紧烧火,稳揭锅,慢揭锅,不能不揭锅”的要求,该局先后提出了坚持“积极稳妥”、“一企一策”的原则,明确了不搞“一刀切”、也不搞“切一刀”,“成熟一个改一个”的总体思路,做到了以稳求进,以深求细,以实求效。

    在确定了改制原则和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在实施过程中具体明确了转制的基本思路,即在转制的方向上,要体现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二是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事转企、企建制 ”二步并做一步走的转制目标;三是更新管理体制,建立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在转制的结果上体现“三个转变”即“单位转变性质、职工转变身份、管理转变机制”。

    按照以上基本思路,该局的13个转制单位,均实现了从事业单位到股份制的转变。转制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在实现从事业单位到股份制的转化中,最关键的是人的安置问题,为此,该局积极向市领导宣传政策,适时提出组建市直管公房服务管理中心的构想,并上报市编办批准,该公房服务管理中心的成立,一方面解决了由于房管所改制给直管公房管理上带来的空档,另一方面解决了一部分长期从事房产管理中的技术人员的安置问题。对剩余的人员,该局提出人员分流与安置的“四个一批”方案。即:通过讲形势、讲政策、动员部分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实现“走一批”;通过与省市劳动部门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协调,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让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提前退休,实现“退一批”;通过离岗不离职“退二线”的方法实现“养一批”;通过入股、配股的方式对剩余职工实现“改一批”。从而化解了人员安置中的矛盾,解决了改制中的难点,使转制工作顺利推进。

    由于重视改制职工的思想工作,对上级的政策规定学习透彻,对政策要点宣传及时到位,所以在改制过程中,13家单位没有出现一起职工上访事件,做到了走者愉快,留者安心。目前,全局参加改制的13家单位单位均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运行机制的要求,建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新型股份制房地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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