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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朱正举  2006-0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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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建设工作,部署2006年建设工作。宝全副省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2005年建设工作回顾

    2005年,全省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推进城市化工作为主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新的成就。2005年各项主要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建设事业“十五”目标胜利实现,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城市化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一年来,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把城市化工作摆在活跃全局的位置,加强领导,全力推进。上半年,以允石省长为团长的省党政代表团赴山东、河南进行城市化考察,获得许多经验和启示。下半年,省政府召开城市建设观摩暨城市化工作座谈会,省建设厅召开重点镇建设现场观摩暨城市化工作座谈会,宝全副省长在城市建设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工作。强化了规划在城市化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建设部指导下,与京津两市共同编制《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开展河北区城市布局研究,积极推进环京津、环渤海区域合作。编制了“一线两厢”城镇空间发展和沧州临海地区协调发展规划,曹妃甸工业区总体规划通过审批,全面完成第一批文明生态村规划编制。城市化政策与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出台了20多个配套政策,出版《2004河北城市化发展报告》。城市化工作联席会议、统计监测等工作机制相继建立。各地不断创新城市化工作思路,加快产业发展和集聚,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0万人次,预计城市化水平达到37.5%,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城市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显提高。

    (二)规划修编和管理工作加强。城市规划修编和管理是去年省政府非常重视的工作之一。各地继续加大投入,加快编制步伐。县以上城市规划编制投入7400多万元,比上年增加47%。全省80%的市、县(市)完成总体规划纲要或成果,5个城市和27个县城总体规划通过审批。启动了新一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继续进行了省级重点镇规划修编。在规划修编中,不断改进方法,完善内容,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等的衔接,突出强制性内容,较好地发挥了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在曾培炎副总理主持召开的全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座谈会上,宝全副省长就我省的主要做法作了典型发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加强。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项目全面启动,邢台、赵县被命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蔚县暖泉镇、怀来县鸡鸣驿村分别荣获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为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重点完善规划审批程序、专家咨询、规划公示和公布制度,开展“阳光规划行动”,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明显加强。成立了省规划委员会,积极促进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建立,探索城市规划监管的新模式。允石省长主持召开了省会规划建设委员会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省会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思路。

    (三)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理性发展。抓了稳定房价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着力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市场形势分析和监管,住房价格总体上保持了相对稳定,国务院稳定住房价格检查组给予肯定。住房的投资拉动和消费拉动作用增强。预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95亿元,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9.5%。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契税由4%调整为3%,并减半征收。归集住房公积金67.6亿元,职工提取使用21.6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3亿元,居民住房消费支出不断增长,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依然是我省城镇居民的消费热点。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城镇住宅建设保持了适度规模,竣工面积23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20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上年的24.9平方米提高到26平方米。住宅产业化、物业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

    (四)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再创新高。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投资连年增长的基础上,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80亿元,比上年增长17%。投资结构得到改善,公共交通、城市燃气、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薄弱环节的投资增长较快。重点镇投融资渠道拓宽,首次利用开行贷款2亿元。全省城市设施水平有较大提高,城市功能日趋完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城市管理呈现新的特色。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创建园林城市,廊坊、邯郸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通过验收,滦县已申报国家园林县城,保定、乐亭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各地狠抓百姓身边的工程,注重小街小巷及公厕、小游园等的改造与建设,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促进了文明城市建设。沧州市治理城市“五乱”效果较好。在县级市、扩权县开展“燕赵杯”竞赛,市容镇貌明显改观。城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2个县级市、10个扩权县开通“96116”城建便民服务热线。燃气、供水、桥梁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的制定,提高了安全运营水平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五)建设事业改革和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市政公用事业等改革加快。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在全省各地得到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市场、经营市场、作业市场全面放开,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金和利用外资,占总投资的65.6%。经营性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司制改造步伐加快,改制和正在改制单位占总数的79.1%。编制完成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为实行由“养人”向“养事”改革奠定了基础。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建筑企业改制面达到87%。建设民营企业发展较快。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积极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招商活动,组织建设行业专业招商工作,接待境外代表团来访,提高了建设系统对外开放水平。一些境外房地产、建筑施工、市政公用企业到我省注册。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利用外资1.36亿美元,是上年的1.6倍。50家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取得对外经营权,对外工程营业额达3亿美元,是上年的2倍。

    (六)建筑行业的运行情况良好。进一步推动了建筑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允石省长视察我省在京施工企业时,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指示精神,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价中标、工程担保“三项制度”招标的工程达31.3%,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50家建筑企业通过一级(甲级)资质审查,8000多名项目经理通过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整顿招投标代理机构,规范了工程招投标活动。京、津、沪、晋等外埠市场进一步开拓,全年成建制输出建筑劳务40万人,省四建承接了北京2008奥运会“朝阳公园沙滩排球场”工程。预计等级内建筑业完成增加值39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加大工程质量巡查力度,规范施工图审查,开展建材和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有效地规范了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1个项目荣获全国优秀设计金质奖,3项工程通过国家优质工程验收,评出100项省级优质工程,各市相继建成一批特色工程。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组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七)资源节约和科技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全面推进“四节”工作。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出台《关于做好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建成节能建筑140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8%。唐山市利用德国赠款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运用经济杠杆促进节水、加强城乡规划促进节地的作用显现,“禁实”工作正在向县城和乡镇延伸。把科技创新和人才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完成48项科技成果鉴定,7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建设信息化快速发展,电子政务系统初步建立,行业关键业务系统初见成效。适应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先后举办了5期城市规划建设市、县(市)、乡(镇)长培训班,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城市规划建设的能力。建设系统岗位技能培训鉴定10.1万人,阳光工程培训农民工1.56万人,进一步提高了建设队伍的素质。

    (八)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列入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住房保障,解决2.1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乡引水,改造供水管网389公里。治污绿化,建成6座污水处理厂、3座垃圾处理场,增加绿地4100公顷。无障碍设施建设,铺设盲道362公里,建设无障碍大中型公共建筑589座、居住小区188个。清欠工作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以清理政府拖欠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持续增强工作力度。至年底,全省清偿拖欠工程款56.26亿元,占拖欠总额的88.39%。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清偿28.11亿元,清欠比例达99%。提前完成国务院要求的目标。其中,承德、秦皇岛、唐山、邢台、沧州5个市,全部完成政府投资工程清欠工作。城镇房屋拆迁工作逐步规范。全年拆迁城镇房屋310万平方米,均符合拆迁计划,基本做到了拆迁行为合法、补偿到位,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较好地解决了一大批拆迁信访问题。改善了建筑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省建设厅专门召开现场会议,部署和推动这项工作。经过各级建设部门和广大施工企业的努力,我省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施工现场,绝大多数设置了符合标准的宿舍、食堂、澡堂、水冲式厕所、娱乐学习室等设施,施工现场的面貌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九)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立法、普法、执法工作积极推进。《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交省人大审议,《河北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上报省政府。三个较大城市颁布或修改地方法规2部、政府规章3部。各级建设部门“四五”普法工作全部通过验收,2万多名执法人员通过专业法考试。省建设厅推进建设工作综合执法,各市积极探索城建监察在系统内部综合执法。省建设厅还对各市6项行政许可案卷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对发现的117个问题进行分析、点评和通报。全省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万多起,罚款2100多万元,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行窗口一站式审批服务。改进后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制度,在石家庄、保定、邢台三市进行试点,已经取得明显效果。邯郸市建设局、规划局被列为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省建设厅机关推行“两提一规范”(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规范工作管理)新机制,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引入行政管理流程。各级建设部门管理方式的创新和服务工作的改进,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十)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绩。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建设工作的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承德市公交总公司、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宣化煤气总公司、保定市燃气公司、保定市排水总公司、沧州市质监站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唐山市市政环卫处荣获国家环境卫生“十佳”集体称号,廊坊市环卫局刘文隆同志荣获“十佳”标兵称号。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了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十大标兵”和先进集体活动。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我们坚持机关抓规范、系统抓服务,较好地解决了行政权力运行不够透明,行政审批不够规范、审批过程较长等问题,市政公用单位的服务工作明显改进。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了易生腐败环节的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同时,我们在支援油田、铁路、港口建设,在城建档案工作、社团管理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十五”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是全省建设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时期。以省委、省政府把城市化战略确立为振兴河北的四大主体战略之一为标志,全省建设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这五年,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总计完成1065亿元,城市的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城镇住宅竣工面积1.2亿平方米,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建筑业增加值和从业人数分别达到2049亿元和247万人,支柱产业的地位进一步增强。建设事业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科技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均取得长足进步。

  总结“十五”时期的建设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实现更快更好发展这个主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战略;二是必须坚持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必须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优化建设事业发展环境;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2005年及“十五”时期各项成就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建设工作者团结奋斗、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向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和支持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2006年工作形势和思路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省委六届八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描绘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这一时期,建设事业要紧紧抓住城市化加速发展,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全面升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等历史机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省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做好各项建设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2006年,我省建设事业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形势:一是,我省综合实力将继续增强,工业化和城市化继续加速,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进程,依然是全省建设工作的战略主线。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的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不强,且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破解体制障碍、落实各项政策工作十分繁重。二是,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经济圈加速崛起,北京奥运经济、天津滨海新区、曹妃甸工业区开发建设,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这既是合作和机遇也是竞争和挑战。同时也要看到,规划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各类资源在空间的配置、发挥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以及规划实施的刚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大力节约能源资源,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建设工作尤其是城镇建设转变发展模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要看到,城镇建设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风景名胜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不够,城市特色不突出,节能省地型建筑的建设机制不够完善,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的任务还很重。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实现由以城市建设为主向更多地重视农村建设的重大转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同时也要看到,对村庄的规划建设指导工作还很薄弱,小城镇建设发展缺乏活力,低水平建设现象还比较严重。五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河北建设,建设系统担负着重要责任。同时也要看到,建设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便民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与新形势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根据上述形势,确定2006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河北两大主要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全局,创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关系,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发展体制,改善城乡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搞好村庄治理,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建设事业迈出科学发展新步伐,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主要工作目标:城市化水平增长1.5个百分点以上;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20%;城镇住宅竣工面积2300-25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45万平方米以上,为人均住房12平方米以下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设区城市和县(市)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基本完成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三年任务目标;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以上;年实际利用外资和对外工程承包额分别达到2亿美元和3亿美元;建立“河北建设”网站群,实现省市信息互动。

    做好2006年建设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处理好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关系,积极务实地指导好村庄规划和治理,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转变发展模式,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效益。把工作重点转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上来,促进城镇发展向集约型转变。
    ——坚持深化各项改革,为建设事业提供动力和体制保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消除影响建设事业发展的障碍。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好建设行业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谐河北建设。
    
    三、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06年建设工作任务很重,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着力做好八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

    突出城市化活跃全局的战略地位。加速城市化,对于统筹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继续有针对性地组织高规格的省外城市化考察活动,借鉴先进经验,解决我省城市化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继续分层次、分区片组织省内城市建设、重点镇建设现场观摩暨城市化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城市化发展的分类指导。

    突出城乡规划在城市化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和综合调控作用。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围绕“一线两厢”区域发展布局,优化城镇空间结构,抓好与京、津、辽宁南部地区城镇的协调联动,推动环京津城市群、环省会城市群、沿海城市带规划编制和城镇建设。创新集群城市规划建设协调机制,优化配置各种要素资源,推进我省以大城市为核心的集群城市发展,在渤海湾地区城镇群的快速崛起中争取主动。
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在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上下功夫,发挥大城市的集聚和扩散效应。把发展中等城市作为完善城镇体系的战略切入点,加快现有中等城市做大做强,重点支持一批条件好、实力强的县级市在2010年前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大力发展县城和部分重点镇,基础条件好的率先建成富有特色的小城市。加大对重点镇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其对产业、人口和生产要素的吸纳能力。

    继续完善城市化配套政策。抓好城市化既有政策的落实,着力破解体制障碍,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土地、产业、财税、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配套政策,为城市化发展提供更多、更加完善的政策保障。完善城市化统计指标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化监测及评价,提高城市化发展质量。开展城市发展与生态承载能力、集群城市发展等基础研究工作,奠定城市化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

    (二)搞好城市规划修编,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和引导作用

    要进一步做好区域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建设部编制《京津冀地区城镇空间协调发展规划》,编制《河北省环京津城镇群规划》,做好我省城镇空间布局、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与京津的衔接和协调。继续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做好“一群一带四区”(即环京津城镇群,沿海城镇发展带,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4大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区域发展中的调控作用。

    要切实抓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完成县城以上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并及时审查、上报,加快审批进度。突出抓好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已完成总体规划修编的城市,要在一季度完成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其余城市要在6月底前完成。确保“十一五”期间城市建设用地的合理安排,确保重要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在空间得到落实。突出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现城市近期建设地段控详规全覆盖。确保土地出让转让和各项建设行为必须依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详规进行,确保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依法实施管理。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刚性,划定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加强空间管制,明确“红、绿、蓝、紫、黄”五类规划控制线。抓好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曹妃甸工业区总体规划,搞好生活基地规划,明确港城关系,完善唐山滨海地区城镇体系,继续做好沧州临海地区协调发展规划。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抓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加大规划编制投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确保城市规划设计高起点、高水平。
要继续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委员会及专家的作用,建立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审机制。积极促进《河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出台,从法律上确立控详规的效力。凡完成控详规编制的,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在县(市)推行城市规划公示、公布制度。建立省向设区市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城市规划行政监督工作。2006年,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加强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充分认识建设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责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创建文明生态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在这项工作中,各级建设部门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按照建设部工作部署,切实搞好规划建设指导,引导农民依靠辛勤劳动建设美好家园。

    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健全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劳动安全保障体系,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严格落实工地安全卫生标准,改善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研究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并及时将有效的实际做法上升为规范或标准。向农民工发放“维权手册”及有关法律书籍,增强他们自觉维权的意识。

    抓好村庄规划和治理工作。在工作指导上,一是抓规划控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向村庄延伸,完成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深化乡镇总体规划,启动第二批文明生态村规划的编制。二是抓治理指导。指导村庄道路建设、街院整治,科学引导民房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村容村貌。三是抓政策协调。制定、完善村庄建设标准,探索建立村庄规划建设的管理、决策、投资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在工作方式上,一是推广典型。要以市、县(市)为主体,抓好村庄规划建设和治理试点,推广典型,示范带动;二是推进服务。继续开展“三下乡、五服务”活动,探索驻村建设指导员试点;三是推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村庄建设和治理工作的经验。在工作原则上,一是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争取政府资金扶持和引导农民投工投劳相结合。二是坚持积极探索适合村庄建设治理的指导方式,不照搬城市建设模式。三是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发挥农村支委会和村委会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不强求一律,不搞强迫命令。

    扎实推进重点镇建设。重点镇既是城镇体系的重要层次,也是连接城乡的纽带,抓好重点镇建设,对于就近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要积极协调有关政策的落实,加强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全省重点镇开展城市容貌整治“燕赵杯”竞赛活动。要加强对重点镇的监测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镇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园区和人口向城镇集中。要切实强化重点镇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更好地带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四)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着眼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扎实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要坚持引入市场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保证安全运营、提高服务质量的原则,努力在一些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供水、供气、供热、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要全面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加快公司制改革,市政维护、园林养护、环卫清扫等,实现由“按人头拨付经费”向“按作业量拨付经费”的转变。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及市政公用产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特许经营配套政策,政府要确保对城市管网等命脉工程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有效供给。上半年,省建设厅将对特许经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城市空间信息系统,完善各类地下管网资源信息的收集、更新和传送制度,全面制定和落实城市供水、燃气、供热、公交、桥梁、建设工程等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着眼完善城市载体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抓住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继续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投向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供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的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加强对续建和在建大型城建重点项目的调度,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着眼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尽快出台我省的实施意见及评价标准,做到法规政策优先、资金投入优先、道路使用优先、建设用地优先。完成石家庄、唐山、邯郸城市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公交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和公交场站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和积极推进大型公交枢纽建设,以及快速公交系统(BRT)示范工程建设。要努力提高公交运营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交服务。

    着眼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开展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创建活动,并推动创建工作向县城和县级市延伸。对已命名的要定期进行复查,管理滑坡、标准降低的,取消其资格。大力加强城市中心区绿化,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星级公园创建活动。完成《河北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以治理城市“五乱”(广告牌匾乱挂、各类垃圾乱倒、各种车辆乱停、流动摊点乱摆、便民设施乱毁)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完善“96116”城建便民服务热线,使之成为建设系统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
 
    (五)搞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和稳定住房价格。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最近,中央领导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房地产业摆在支柱产业地位。对此,我们要认真领会,采取措施,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及时掌握和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建立房地产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引导和调控好房地产建设的规模、结构和时序,稳定住房价格,扩大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要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要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范申请审查程序;严格核定销售对象,规范销售管理程序。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积极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的建设,推进住宅产业化,提高住宅品质。

    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无资质开发、超越资质等级开发,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采取非法手段逼迫被拆迁人拆迁等违法行为,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为房地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大力推行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要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坚持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方向,积极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指导业主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规范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搞好旧有小区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监管力度,年内全部完成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督促财政供负担单位全部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收回大部分住房公积金逾期项目贷款。今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要达到350亿元,比上年增长25%。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总额达到90亿元,比上年增长50%,个人贷款发放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六)强化建筑市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向建筑业强省迈出坚实步伐

    继续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建筑业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城市化发展中吸纳就业的主要领域。要以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为目标,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和劳务企业。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更多的大企业、大集团,并引导企业向资金、技术和管理密集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发展。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坚决取缔不规范的“包工头”管理方式。规范劳务用工制度,加强培训和信息交流,完善生产生活保障机制。积极开拓外埠建筑市场,加强在京、津企业的基地建设,整合在天津、上海、山西的建筑队伍。支持到国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增幅达10%以上。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管理。深化建筑市场改革,完善和改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健全、完善推进“三项制度”的政策措施,引导建筑企业建立自主定额体系并实行自主报价,突出“合理、从优、有限、规范”原则下的低价中标在公有投资工程中的主导作用,大力规范工程担保行为。建筑市场管理,重点进行招投标违法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开发区建筑市场三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标准模式,以及招标后跟踪管理和评估制度。进一步理顺招投标管理机构与有形建筑市场的关系,明确有形建筑市场的性质、职能、责任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功能和水平。以规范建设程序为重点,将村镇建设纳入全省建筑市场的统一管理。要强化精品意识,抓好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材料装备使用、质量巡查、验收备案等过程控制,探索开展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评价、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施工安全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建设厅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落实年”。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人员检查及考核,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从根本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高处坠落、机具伤害、坍塌、触电、房屋拆除等多发事故,以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等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完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故。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迁就。

    (七)转变城镇建设发展模式,推进“四节”和科技工作

    要把“四节”工作落实到建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把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建筑节能、城市节水、建设节地、建筑节材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在建筑节能方面,要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年内编制并实施《6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逐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形成建筑节能工作的有效管理机制。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加快县城“禁实”工作步伐。在城市节水方面,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将漏失率降低到15%以下。城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全部落实节水措施,房屋建筑全部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现有工业和房屋建筑,要有计划地进行节水改造。制定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政策。中水利用率达到15%。在建设节地方面,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标准,挖掘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指导和调控城镇建设合理、集约利用土地,并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在建筑节材方面,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化学建材、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土等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的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积极推进垃圾利用资源化。

    推进自主创新,加强科技工作。全面推进建设信息化,在各级建设部门之间,形成畅通的电子政务网络,形成“河北建设”网站群。推动城市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筑市场监管、城市规划监管等重点行业业务监管系统建设,提升建设工作的管理水平。引导建设企业加快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促进企业管理的优化升级。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等重点领域、重大课题、关键技术研究,全年完成科技新成果35项以上,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不少于25项,并努力提高科研成果的科技含量和获奖级别。

    (八)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和谐河北建设

    要抓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这项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我们要千方百计把好事办好。重点是建立规范、稳定的政府投资主渠道,建立规范的保障程序。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为人均住房12平方米以下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的实现。

    要继续抓好清欠工作。按照国务院三年清欠工作总体目标,完成其他工程的清欠任务,解决好遗留的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要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清欠措施,并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加快清欠案件的审理速度,加大执行的力度。严肃查处新的拖欠行为,尤其加大对政府工程的约束和监督。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

    要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深入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编制拆迁规划和计划,积极有序地推进旧城改造。要加强拆迁监管,落实领导责任,尤其是拆迁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方案、程序和制度,要亲自到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要亲自审查方案,要亲自接待重点信访,确保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要抓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工程。群众的事无小事。城市建设既要注重完善城市功能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更应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难事、烦事的设施建设。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继续加强小街小巷的建设和改造,搞好城市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等的建设和治理,解决百姓出行难、如厕难、买菜难等问题,提高城市的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

    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目前,建设领域信访数量较多,解决的难度较大。要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好信访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内部运行机制,坚持情理法并重,认真受理每一件来信来访,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要定期分析信访工作状况,查找问题,总结规律,堵塞漏洞,对重点案件和多发地区,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包片负责,把信访问题解决好。

    四、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2006年乃至“十一五”期间的建设工作,对各级建设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全面提高驾驭建设事业发展的能力。

    第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进立法与普法。抓好列入立法计划法规规章的出台工作。加快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燃气和供热管理、城市公交管理等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机构人员专项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的能力。抓好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和监管程序。落实《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尤其是在城建行业推行综合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省建设厅重点开展城乡规划行政效能监察,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

    第二,改进行政管理方式。以“双提”为目标、以服务为宗旨,加快职能转变。制定我省建设事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职能、责任和权限。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快管理体制创新。以《公务员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努力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要以标准化管理和信息技术为手段,在部分城市建设部门推行“两提一规范”新机制。以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重点完善行政审批窗口一站式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图制度,提高审批效率。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切实搞好省、市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衔接。

    第三,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按照省建设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市县乡(镇)领导干部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的意见》,继续举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建设工作的能力。加强建设系统各类人才培训。建立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快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人才评价体系。实施专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第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施“四个一工程”(突出一个主题,弘扬一种精神,创建一批窗口,树立一批典型),即: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诚信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开拓奉献、热情服务的行业精神,树立建设行业新形象;开展创建星级示范窗口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在基层单位选树文明创建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把行风建设与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好百姓关心、社会关切、舆论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着力抓好“两治三规范”工作,即:建筑市场“治假”、房地产市场“治乱”,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房屋拆迁行为。要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行风工作进位争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的制度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建设系统出现的典型案例,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和制约机制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使权力受制约,使过错受追究,使干部受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当前,还有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认真研究制定《河北省建设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这是“十一五”期间统揽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提交会议讨论的这一规划草案,请大家提出修改意见,省建设厅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同志们,2006年的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意义十分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好局、起好步,为顺利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让我们为此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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