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就我国城镇化问题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建设部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学习贯彻。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汪光涛在谈学习体会时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促进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意见。部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围绕促进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研究思考做好建设部的各项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对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他指出: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推进城镇化的同时面对着现实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解决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脆弱、地区差异大等许多问题和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他强调,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他认为,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他要求,要加快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明确规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管理。
汪光涛说,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专门学习研究城镇化问题,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我国城镇化和城市问题的关心和重视,同时也是对建设部推进镇化工作思路的肯定。部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围绕促进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研究思考做好建设部的各项工作。
汪光涛强调切实做好当前几项重要工作。
第一,切实抓好城乡规划工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搞好城乡规划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引导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城乡规划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要吸收城镇化讲座材料的有关内容,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近年来我们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现在的关键是要取得实效。要加快完成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为基础,进一步吸收部门、地方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充实内容,完成《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今后,在审查需由国务院审批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必须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在总结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尽快组织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等城镇密集地区的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完成《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积极配合做好《城乡规划法》(送审稿)的修改完善,指导地方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同时,搞好规划的实施监督。
第二,着力研究加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工作。我国城镇化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城镇吸纳能力不足与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存在的矛盾。我们要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在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同时,着力加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发展小城镇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注重实效,要注意繁荣小城镇经济,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布局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要组织开展小城镇建设情况调查,研究推动小城镇发展建设。
搞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工作。我们要抓好村庄整治试点工作,深入研究村庄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引导支持形式,制订村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推进村镇建设工作。
第三,抓紧完成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制订。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把引导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作为重要内容。这次城镇化讲座材料的准备,实际上是建设部集中了专家、学者、部机关领导、干部的智慧,对城镇化以及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一次比较系统的研究,研究成果也得到了中央的认可。我们应当好好利用这一成果。根据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和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我们要研究起草促进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的文件,指导地方工作。我们还要认真研究完善住房政策和制度,切实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市政公用事业涉及公共设施和公共产品,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加强政府的调控能力,确保公共利益的公共安全,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源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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