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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以联动运作机制创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2007-09-19 10:09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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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为进一步破解原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布局不合理、征地难、建设周期长等难题,秦皇岛市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联动运作机制,探索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新方式。

    秦皇岛市出台的这种联动运作机制,即在商品住房开发建设项目中,建设10%—20%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方式、建筑面积总量、户型和装修标准、房源选择、移交方式、销售管理、产权初始登记等事项列入土地出让公告,并在与开发商所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建成后的经济适用住房无偿交由住房保障部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这种联动运作方式是对原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式的改革,将有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按计划及时投放市场。同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转让、监管等进行了改革和规范,严格套型面积标准,严格集资建房的审批,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内循环运行机制,使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

    按照《秦皇岛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文件,秦皇岛市在该市住房保障目标中还规定,今后5年,全市竣工城镇住房145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占到15%—20%,约210—290万平方米;到2012年,住房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为80%的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90%的家庭拥有或租住一套功能和设施基本齐全的住房,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全社会的住房状况进一步均衡、和谐。 (刘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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