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在建污水处理厂7座,全市平均城市污水处理率86%以上,其中市中心区污水处理率接近100%。2006年,市区‘三河一湖’全部实现水体还清。”在9月14日召开的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唐山市副市长李寿平介绍了唐山市的污水处理工作取得成就。按照这组数据,唐山市已经提前实现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李寿平将这一成就总结为“是污水处理企业良性运营创造的具体成果。
李寿平介绍,唐山市的污水处理起步于计划经济,曾沿用事业单位运营管理模式,由政府统管包办,靠财政投资建设与运营。为不断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对污水处理的需求,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唐山市开始改革污水处理管理的原有体制,走企业化运营之路。1997年5月,唐山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成为全省第一家公司制污水处理企业。唐山各县(市、区)建成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也从建成开始全部实行了企业化管理。几年来,唐山市排水公司依靠市场机制,先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贷款4.2亿元,国内银行贷款0.6亿元,国债1.2亿元,建成东郊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二厂及丰润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规模达到每日处理能力50万吨。
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持续运转,唐山市还对污水处理收费机制进行了完善。1997年8月1日,全市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实现了污水处理收费由行政事业性向经营型收费的转变。该市还明确市排水公司为污水处理收费主体,所有用户交纳的污水处理费,均直接进入排水公司帐户,用于支付污水处理成本。该市还实行了污水处理收费代收制度。公共公水用户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同步收缴。为满足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成本不断增加的需要, 十年来,唐山市对污水处理费进行了4次调价,从平均0.27元/吨调整到目前的1.0元/吨,是省内污水处理费价格最高的城市。2006年,市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达9607万元,有效保证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赵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