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建设厅-建设资讯-会议直播-河北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领导讲话
杜庆雨副厅长在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7-06-08 18:43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字号 [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下一阶段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重点调度和部署,坚决遏制全省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努力促进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刚才,梁军同志对今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由此可见,全省建设系统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张家口市和沧州市的孟村回族自治县分别于4月19日和5月16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各死亡4人的三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此外,河北宏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106工程还于5月28日发生一起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导致6人跌落,事故虽未造成人员死亡,但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不良反响。这几起事故的严重之处就在于由于事故的发生造成了施工人员的群死群伤,后果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为认真吸取以上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态势,下面,我就下一阶段几项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并把安全发展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进一步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继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定位于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的专题讲话,系统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在新时期做好战略规划。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强调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好转。建设部汪光焘部长也多次就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我们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切实遏制事故频发势头。对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汪部长的指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国家和我省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落实年。同时,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到2007年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这对我们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能否遏制重大事故的频发势头,将是对我们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能力和监管能力的一次重要考验。为此,我们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与生产经营企业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预防,千方百计防止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清醒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5年和2006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省建设厅也因此被省政府连续两年确定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可以说,今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非常严竣。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上升幅度为57%。二是县域事故比例明显偏高,已占到事故总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0%。三是坍塌和高坠事故居高不下。坍塌和高坠两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的比例高达64%。四是三级重大事故频发。在全年时间还未过半,且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了两起各死亡4人的三级重大事故。五是村镇、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截止目前,已发生村镇事故1起,造成4人死亡;发生市政公用行业运营事故2起,导致3人死亡。

  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各种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或薄弱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的地方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重视不够。少数地方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够有力,失之以宽、失之以软;一些地方在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村镇建设、房屋拆迁拆除、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监管盲区。二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措施不力,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扭转。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混乱、投入不足,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低下;三是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四是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和人员安全监理责任不落实。一些监理单位和人员对自身应负的法定安全职责不清,不掌握、不熟悉安全监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纠正或消除,没有起到应有的安全监理作用。五是部分地区对市政公用运营安全重视不够,监督检查和工作推动不够深入有力。

  上述问题,反映了部分地区在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履行职责方面,特别是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还亟待改进和加强。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事故多发、高发地区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刻反思工作不足,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形成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大事故频发势头。

  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年初省建设厅已经做了全面部署,大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当前的关键是要紧紧盯住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频发态势。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各项工作部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年初,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把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并制定了《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方案》,对今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要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结合起来,要同查找和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结合起来,对照方案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重新审视本地、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工作重点与对策措施,真正做到目标具体、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在落实。许多事故的发生,既有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原因,也有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不深入、不到位的原因。这正是省委、省政府把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的重要原因。为此建设系统要把强化行政执法、狠抓落实作为今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和关键性措施,自始至终坚持不懈地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实现全覆盖,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作用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因。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在作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从长远来讲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督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并把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二是强化企业内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充分发挥企业内设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确保其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方面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工作部署和检查督导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督促企业及有关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并确保足额投入,从而为一线生产创造一个具有安全健康保证的作业环境。四是督导总承包企业加强对施工现场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坚决消除因总包企业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以包代管或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多发的薄弱环节。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坚决杜绝三级及以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是大力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机倒塌、折臂等重复多发型事故的专项治理。前不久,我厅组织了全省安全综合检查。检查中发现,虽然各市和各县(市)都依据建设部和我厅的要求制定了各自的专项整治方案,但是,有相当数量的施工企业的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对专项整治的内容、重点和措施竟然不知道、不清楚,这说明我们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远远没有落实到位。专项整治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工作,如果不能落实到施工现场,就只能是纸上谈兵,不会取得任何实效。因此,希望本次会后,各地能够对这项工作重新部署,确保每一个施工现场都能针对专项整治制定全面而严格的技术和管理防范措施。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警和监控。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深基坑、大型土方开挖、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各地都要建立详细的台帐,严格督导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按程序进行审查审批,以确保专项技术方案的安全性。同时,要定期对其进行重点监督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建筑施工活动。最近几年的事故统计表明,因不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因非法建筑施工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分别占到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2.6%、27.5%。目前,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已对严厉打击非法建筑施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动做出专项部署。我厅也正在会同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希望各地要以此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调人力大力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筑施工的建筑市场专项执法与稽查工作。要通过严厉打击非法建筑施工活动,坚决杜绝因非法建筑施工游离于安全监管之外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现象。

  四是消除监管盲区,切实加大城市房屋建筑拆迁拆除安全监管力度。今年4月20日,在张家口市“容辰庄园”工程拆迁拆除过程中,发生一起三级重大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受伤,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事后事故调查表明,有关主管部门并未按有关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对此,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醒。在下一阶段中,希望各地有关主管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加强对城市房屋建筑拆迁拆除的安全监管。一是大力开展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安全专项治理。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05]436号)中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被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需要立即拆除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城市拆迁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并加强协调配合,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确保这些项目的拆除安全。二、加强对城市房屋拆除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执法稽查。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稽查,对于违法违规发包建筑拆除任务的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没有资质违法承包建筑拆除业务的拆除单位,以及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备案擅自实施拆除的施工单位,除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外,要严格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四)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努力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

  各地要认真落实《河北省“十一五”期间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要以推行我厅制定的三个建筑施工方面的标准化手册及其配套图解为核心内容,以提高企业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能力和防护水平为目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防护标准和操作标准。要通过推行标准化管理,使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刚性外在约束能够覆盖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每个作业人员;通过标准化防护,努力消除施工现场因各项防护不到位而引发的不安全状态;通过标准化操作,努力消防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而引发的不安全行为。各地都要选树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要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深入开展下去,从而为实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创建一种长效机制。

  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全面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从前一阶段综合检查中抽查的现场情况来看,有相当数量的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洗浴室、文体活动室、水冲式厕所,生活区环境观感总体较差。少数施工现场民工宿舍不仅卫生条件差,而且还存在着消防隐患和通铺现象,少数工地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没有健康证,食堂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这一方面表明部分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另一方面也表明部分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检查督导力度不大。希望各地在下一阶段能够对这项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严格标准,通过开工前现场勘验、开工后专项、逐项检查验收和不达标停工或整改等措施,促使企业不断查找工作差距与缺陷,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要努力通过我们各级主管部门扎扎实实的工作,争取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环境尽快有一个大的改观。

  (五)强化安全监理责任,督促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多次安全检查和事故约谈表明,不少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安全监理责任的缺失或安全监理不到位,使得本应及早发现或消除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而得以发生。因此,希望各地今年都要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把落实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各地要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监理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掌握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监理业务素质。二是要健全和细化监理安全责任。要求监理企业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在审查施工企业相关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防护、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以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从而通过及早或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而得以大幅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三是要强化对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事故责任追究。各地一方面要积极支持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大对发生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监理责任。

  (六)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最近几年的事故分析表明,伤亡人员中90%左右都是农民工。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一线作业的农民工不了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差是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此,我们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等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与技术措施真正落实到一线施工队伍层面,确保一线作业人员掌握现场作业的安全知识与事故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

  (七)全面加强市政公用行业运营的安全监管

  城市建设行业所负责的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我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营的特点,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城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城建行业运行安全工作。一是要按照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目标和总体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基础,完善责任制度为核心,强化责任追究为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二是要切实加强对生产运营和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营事故处置预案和预警机制,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生产、供应和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切实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察力度,结合去年全省供水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各供水企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快整改,特别要关注各类化工企业和各类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水污染对城市供水安全的影响。市政设施管养部门重点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管网、泵站、污水污泥处理区域加强监测和防范,严格执行“下水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票”制度,提高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意识,配备安全生产必需的设备、仪器和防护器具,确保劳动者安全作业;公交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投入运营;城市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要主动配合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重点对各类游乐设施、供电设备、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架空索道、缆车、过山车及易发生事故的其他交通工具、游乐设施和运输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凡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或违反操作技术规程的一律停止运行。三是要加强公用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各级主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市政公用事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和检查。要按照有关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建立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监测制度,对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实施定点、定时监测。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咨询、监督机制,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切实做好城市燃气运营与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按要求认真完成企业每季度一次和主管部门每年4月和9月份的安全检查,排查清理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二是加大燃气行业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抓好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凡是存在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的,要限期进行清除、拆除。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大力查处违章违法经营,重点查处未经审批不符合安全供气条件的燃气企业,削除不安全因素。要继续清理整顿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确保用户使用环节安全可靠。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大针对用户安全用气、私装改装燃气设施造成危害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作用,提高各单位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增强燃气用户的安全使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责任。四是按照我省《城市燃气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快制定本地、本企业相关预案的步伐,已经制定完成的要在工作实践中逐步修订完善。

  (八)认真做好城市房屋安全工作,确保居民居住安全

  一是加强对城市居民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各市(县、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广场咨询、社区服务等方式,向广大城市居民宣传房屋安全知识,宣传《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使广大居民能够基本熟悉房屋安全知识,熟悉《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对自有房屋和使用的房屋进行自查,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居民的宣传工作。二是全面开展一次房屋安全检查。针对我省已经进入汛期的情况,为保证汛期居民住房安全,各设区市(县、市)要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所属辖区内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房屋安全检查包括社会普通用房和房地产部门直管公有住房,重点是排查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通过检查,切实摸清城市房屋基本状况,特别是摸清危旧房屋的底数,建立健全房屋安全档案。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相关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酌情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措施予以处置。同时,要采取各种防汛抗灾措施,建立健全值班、报警、抢修等管理制度,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居民居住安全。请各市将房屋安全检查的整体情况于2007年8月底前向省建设厅写出书面报告。三是及时进行危险房屋治理。各级房管部门应加强对老旧住房的安全检查,发现疑似危房,应立即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抓紧对房屋进行鉴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情况严重的,应首先组织居民撤出,确保居民生命安全。能够加固修缮的,应督促房屋所有人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对于没有修缮价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或予以拆除。四是继续完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保障居民住房的及时维修和正常使用。

  (九)高度重视县域和村镇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和指导工作

  据2006年事故统计,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安全事故31起,死亡40人。其中,发生在县域的事故共9起,死亡15人,分别占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29%、37.5%。而今年以来,县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则分别占事故总数及死亡总人数的56.3%、60%。由此可见,县域的安全监管是我们当前安全监督的一个薄弱环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县域的施工企业大多资质等级低、技术人员少、业务素质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另一方面是县级行政监管力量不足、业务素质较低。因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要把加强县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起来。一是县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执法人员配备。有条件的县(市)应设立专职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并配备必要的监管力量。条件较差的县(市)也要明确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政策技术指导。要通过行政层级监督,督促县级安全监管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别是城关镇以外的限额以上工程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政策技术指导力度,通过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交流会等措施,提高县级安全执法人员、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理顺村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各设区市和各县(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村镇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确定或明确分管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业务科室,真正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政策指导和引导,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村庄、集镇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作用。四是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房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宣传教育,科学指导农民建房,防止盲目建设。

  同志们,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责任十分重大。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结合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