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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军副巡视员在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建设管理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7-04-0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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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工程质量工作会议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工作,部署2007年各项任务。

    一、2006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6年,全省工程建设战线广大职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好成绩。

    (一)建筑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2006年,全行业大力实施“提质增速”、“科教兴业”和“走出去”三大战略,深化建筑业各项改革措施,努力创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机制,为企业发展搭建平台,实现了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拥有等级以上企业5287家,其中,特级承包企业6家,一级承包企业199家,项目经理达3.3万人。建筑业综合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省管企业完成总产值1506.9亿元,增加值363.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0亿元,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了10.2%、14.6%和34%,其中,民营企业完成产值、增加值分别占总额的80%以上。

    开拓外埠建筑市场取得新进展,我省企业已遍及26个省、市和自治区,部分企业走出国门,开拓了非洲和中东建筑市场。年出省施工人数超过60万人次,施工产值达到249亿元。其中,驻京企业队伍总量和完成产值,在进京外省队伍中均排名第二,开拓上海市场取得突破,进沪企业已达到45家,施工人员1万多人,年创产值12亿元。

    (二)圆满完成三年清欠工作任务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清欠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联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政府带头,着力突破清欠重点和难点问题,采用经济、法律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强综合治理,不断完善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目标。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全省累计偿付农民工工资11.27亿元,累计清偿拖欠工程款62.54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8.25%。全省11个设区市的清欠比例均达到了95%以上。

    (三)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深化建筑市场改革,有利于建筑业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积极稳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合理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完善招投标运行规则,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建设工程担保实施细则》。统一全省招投标监管模式,印发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规则》,推广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交易管理系统”,招投标监督执法工作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启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为工程建设信息采集、整理和发布构建了统一平台。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完善行政审批网络系统,加强动态监管,依法吊销73家企业资质。把建筑市场稽查与治理商业贿赂相结合,加大建筑市场查处力度,全省依法查处474项违法违规工程,对411个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1213.49万元,专项治理招标代理机构,依法收回18家代理机构资质,严肃处理21家代理行为不规范机构。

    (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质量水平稳步上升

    工程质量监督经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11个设区市和华北石油质监站已全部联网运行。进一步加大投诉处理力度,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案件较上年明显下降。积极推动各级质监机构建设,加强业务考核,全省各级质监机构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80%以上的市(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较规范的开展了工程质量巡查工作。杜绝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一般性工程质量问题明显减少。

    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贯彻,施工图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15799条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其1770个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全部通过图审得到了及时纠正,确保了勘察设计质量。

    (五)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认真贯彻“河北省安全生产落实年”工作方案各项部署,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建立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专项治理整顿取得初步成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全面展开。加大培训力度,对企业三类责任人员共计20929人进行了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个指标方面实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31.1%、9.1%。

    (六)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和造价管理进一步完善

    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地方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编制完成了《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我省实现建筑节能第三阶段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市政工程标准建设,编制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等10个系列标准。加强技术合作,与周边兄弟省市合作完成《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等标准图集的编制工作。

    计价依据编制取得新进展,分别完成了《国家市政投资估算指标(给水工程)》、《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和《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5项定额的编制。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现行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进行了合理调整;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对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大价格信息测算发布力度,提高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度,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回顾2006年工作,我们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尚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建筑业大企业大集团少,产业集中度低,整体竞争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平衡;企业家队伍总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主体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虚假招投标、不履约等问题仍然存在,业主行为不规范问题尤为突出。三是各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自觉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意识不够。缺乏激励机制,创精品氛围不浓。建筑节能工作有待全面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问题比较突出,虚假检测报告问题亟待解决。四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重大事故责任单位与人员的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不到位。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现场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及时纠正。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要切实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2007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目标与重点工作部署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2007年全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为契机,充分发挥建筑业主导产业作用;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大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实现全省工程建设行业更快更好发展。

    2007年,全省工程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是:

    —— 支持大集团和优势民营企业发展,着力培育10家大型集团、30家专业承包企业、100家综合性劳务企业加快发展。

    —— 完成清欠收尾工作,完善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 报建项目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达到100%,招标工程合同备案率达到95%以上。

    —— 执法稽查覆盖建筑市场所有从业行为及整个过程,建设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违规处罚结案率达到85%以上。

    ——开发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率达到100%。

    ——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值减少2%,各设区市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

   —— 新建建筑50%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设区城市推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主导产业作用

    今年两会期间,郭庚茂省长视察了我省在京建筑企业和在施工程,他指出,要集中精力,研究解决我省建筑业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巩固和提高建筑业主导产业地位,尽快把建筑业做大做强,实现更快更好发展。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建筑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环渤海”加速崛起、建设京津冀都市圈和我省经济快速发展难得的机遇,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加强建筑业发展指导。各地要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 科学制定符合当地建筑业发展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建筑业产业集中度,积极组建河北建筑业企业经济联盟,大力发展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和科技含量高的专业承包企业。要创新理念,探索组建“河北省建筑业发展互助基金会”,要积极出台鼓励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科技进步发展资金、职工教育经费等各项制度,推广科技示范工程,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建筑企业家培训,引导和促进企业在资本运作、高端人才、专有技术以及科学管理等方面,不断迈上新台阶。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外埠建筑市场,加大劳务输出力度。要立足本省,进一步巩固北京、天津两大传统建筑市场,扩展上海、山西市场份额,开辟内蒙、重庆等新市场。抓住“中非合作”的机遇,鼓励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完善劳务培训、输出、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提高整体素质,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建筑劳务输出组织化、规模化发展。加强驻外建筑队伍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服务,切实关注和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建设领域拖欠问题的根本好转

    应该清醒看到,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放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继续抓好清欠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2007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实现清欠工作重点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由大规模集中清理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在做好清欠收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清欠成果。

    加快完善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深化工程建设投资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经济制衡、信用约束、政府监管的相关制度,完善配套规定,把防止拖欠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强化防治新欠的监管工作。健全与监察、财政、发改、劳动、审计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责任,适时进行督导检查,保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全省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动态监管,规范建筑业企业用工,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产生新欠的企业,要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对恶意拖欠、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加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按照统一组织规划、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评价标准、统一奖惩机制和统一政策规定的“五统一”原则,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试点工作。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推广应用,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互认互用,尽快研究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与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相结合,完善信用约束和奖惩机制,建立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披露。要抓紧信用法规制定和完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今年上半年,这项工作要正式启动。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各地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建筑市场重点区域(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外省进冀队伍)、重点部位(施工许可、招投标和合同履约)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要把加强和完善开发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市场监管作为一个突出问题,尽快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严格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加强资格复审和许可事项监督检查,调控队伍总量,完善资格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代理项目负责制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动态监管和代理行为考评。会同监察部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强化招投标监督执法。

    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我们未来发展的方向。要把各项制度的完善作为市场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进行全面系统研究,明确适用范围、关键环节和配套措施等内容,纠正操作过程中不正确的观念和倾向,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要结合“三项制度”的完善,改进资格审查、评标专家、评标定标等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和动态考评。认真总结工程担保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配套措施,规范担保行为,真正让工程担保发挥约束建设单位和承包企业有效履约的作用。加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增强交易中心信息和技术服务功能,充实相关数据库,推进工作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交易服务网络。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制度。将市政工程、大型公建、民用节能工程质量和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作为重点,全面推行日常巡查机制。

    大力规范检测市场行为,全面遏制质量检测恶性竞争。加大监管力度,制定《河北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立检测市场行为诚信制度,提高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

    全面加强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施工图审查环节对建筑节能的把关,确保建筑设计符合节能标准。将建筑节能作为今后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管,加大对建筑节能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切实加强对市政工程和县域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的推行和监督力度,确保市政工程和县域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全部到位。

    加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县级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

    继续作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提高处理时效,严肃查处其中查实的质量违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分户验收制度。

    加强既有建筑幕墙质量监督管理,出台《河北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五)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指标

    层层抓好责任制落实和层级监管,切实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到生产一线。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深入开展。

    全面推行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以推行我厅制定的三个建筑施工方面的标准化手册及其配套图解为核心内容,以提高企业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能力和防护水平为目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与防护标准。

    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扼制高坠和坍塌等同类型事故重复高发势头。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坚决杜绝三级及以上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

    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方案》,强化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认真贯彻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督导施工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并足额用于安全投入。

    要通过逐年提高标准、开工前现场勘验、开工后逐项检查验收和不达标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将培训重心下移,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六)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

    加大公益性标准编制力度,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以完善我省建筑节能系列标准和配套标准图集为重点,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标准的编制。加大《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建筑设计落实节能标准的专项检查,确保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全面开展2008年建筑工程各专业计价依据及配套的费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和我省劳动定额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造价管理办法,为合理评标定标提供政策依据。加强对建筑工程计价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我省各类建筑工程结算备案管理工作。继续强化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工作,提高省、市信息期刊和造价信息网服务功能,编辑出版《2006年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组织抓好人工费测算工作,按季度发布人工费标准。

    三、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几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今年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全年目标的顺利完成,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要对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周密部署。对工作目标和重要事项都要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责任到人。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制度,使抓落实成为各单位的自觉行动,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事关全局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亲自抓,具体抓。工程建设监管涉及面广、环节多,各相关单位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真正形成密切配合,闭合管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涵盖招投标、质监、安监和稽查等多个环节,执法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形象和执法水平。为此,各有关单位都要将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和程序实施处罚。统一执法尺度,对同一违法行为实施同样的处罚,防止畸轻畸重,滥用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文书,不得以通知、通报等形式代替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行政处罚。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在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等方面,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和监管行为制定明确具体的标准化要求。要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全面规范工作流程和监管行为,明确监管和服务标准。要通过加强程序和过程控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监管效能与服务质量。

    大力推广应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新建工程项目实现网上报建,逐步达到项目流程的闭合管理及企业、人员、工程项目三方面管理业务协同。初步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信息平台,整合行政资源,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信用数据共享。以电子政务建设带动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环节引入信息化技术。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大力提升全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

    (四) 注重调查研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在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完善质量、安全和招投标监管等方面,要加强调查研究,系统考虑问题。不论是出台新政策,还是对原有政策进行完善,都要对其所涉及的前提条件、现实基础、关键环节、配套及保障措施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既要注重借鉴和参考外省和国际上的先进作法,又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防止生搬硬套或断章取义。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定期对有关政策或制度的落实成效进行实事求是的后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注重统筹解决和持续改进。

    切实加强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的同时,强化行政为民和公共服务意识。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群众关心、社会敏感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机制。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确保行政许可全程公开、阳光审批。加强警示教育和源头治理,不断增强反腐败意识。严肃查处公务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案件。

    同志们,今年全省工程建设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建设部指导下,把握机遇,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努力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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