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将继续以城市化工作为主线,推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推进符合国情、省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的建设,坚定不移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据了解,会议提出要求把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面积占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结构比例,落实到具体地块和项目。加快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有效供给。采取综合措施,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调节市场供应与需求,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会议要求,落实住房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重点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左右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控制在当地上年或当年城镇住宅竣工量的l5%%左右,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严格审查供应对象、严格监管销售价格、严格交易管理,真正使经济适用住房惠及低收入家庭。此外,继续完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以“一个限期到位、两个明显提高”(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时调整到位、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和使用率明显提高)为近期目标,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4月底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督促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在年内全部建立,未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按规定缴纳。进一步简化手续,按规定放宽贷款额度和期限限制,扩大个人住房贷款规模。
会议要求,应重点查处延缓项目开发进度、擅自改变规划设计,以及内部认购、违规促销、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完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信息公示制度,防范和制止各种规避结构调整政策和扰乱市场的行为。规范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多渠道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针对旧小区居民多数收入低,居住环境差的现状,改造要先着手于困难大、条件差的,力求改造成本低、效果实,不搞形式主义。我省建设部门提出要在城市规划上,立足于就地整治环境,实现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协调发展,各设区市都要编制旧有小区设施改造的专项规划;在资金筹措上,发挥政府、相关单位和居民的积极性,特别是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在运作方式上,坚持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管理模式上,引进物业管理或采取居委会组织群众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功能。 (许跃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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