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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省建设事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2007-01-3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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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全省建设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起好步、开好局的目标。现将2006年建设工作从十个方面作以回顾,以飨读者。

    城市化快速健康发展

    2006年,继续把实施城市化战略摆在活跃全局的位置,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和推动工作。把发展城市集群确定为我省推进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并对打造石家庄、唐山两大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沿海城镇带、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等进行部署。省委书记白克明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到秦皇岛、廊坊等市视察,对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配合建设部全面启动京津冀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国家京津冀都市圈规划,开展了沿海城镇带发展规划研究。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村庄容貌环境显著改观。城市化发展的支持政策和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先后出台近30项配套政策措施,完成了2004、2005两个年度的《河北省城市化发展报告》。

    城乡规划工作不断加强

    强力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107个市县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占全部市县的74.8%;完成规划纲要的24个,占16.8%;正在编制纲要的12个,占8.4%。改进编制办法,推行“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将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纳入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为开发区进一步发展预留空间。完成省培育的50个省级重点镇规划修编,基本完成全省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全面启动第二批文明生态村及新农村建设“十县百村”联系点规划。为强化规划实施,研究起草《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实现城市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出台了《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完善城市规划监督机制,开展阳光规划行动,规划公示公布制度正在向县(市)推开。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城镇住房建设完成投资540亿元,竣工面积2300万平方米,其中,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72万平方米,占11.8%。住房结构调整有了良好开端。11个设区市和24个县(市)完成住房调查,基本摸清住房状况和住房需求;11个设区市和33个县(市)编制了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和用地布局;2006年6月1日以后,设区城市市区新审批的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下套型所占比例达到70%。各地普遍加强了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售后交易审查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覆盖面达到全省职工的70.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全年归集86.43亿元,发放贷款31.95亿元。开展了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规范住房二级市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投机和投资性购房明显减少,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深入推进

    全省设区城市53个市政公用事业单位,51个实现政事分开,39个市政公用企业全部实现政企分开。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等特许经营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改制后的市政、园林、燃气、供热企业分别占企业总数的54%、78%、85%和52%。河北省市政设施维护养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作业等定额均已出台。大部分设区市对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按市场形成机制做了调整,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成本。供热体制改革由试点扩大到全省,供热补贴基本实现由“暗补”变“明补”。新建住宅实现分户控制,承德、石家庄出台了供热计量收费办法。

    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

    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完成投资336亿元,比上年增长20%。投资结构改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项目、供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力度加大。建成7座污水处理厂和3座垃圾处理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率达到54.5%和49%。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交通优先评价体系,建立了科学的评价机制。石家庄汊河改造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石家庄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燕赵杯”城市容貌环境治理竞赛、“河北人居环境奖”和“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有力地带动了宜居城市建设。滦县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辛集市、栾城县、涉县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邢台市解放纪念碑雕塑群荣获全国优秀城市雕塑大奖。

    建筑业持续稳步发展

    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确定了调整建筑业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政策措施。出省施工人数和产值分别达到60万人次和190亿元,比上年增长3.2万人次和10亿元。全省建筑业完成增加值4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价中标和工程担保“三项制度”为主线,加大建筑市场规范和整治力度,开展招投标检查和招标代理机构检查,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保持了稳中有升。河北大学逸夫教学楼、张家口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两项工程,荣获2006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安全生产实现重大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省建设厅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新成果

    大力推进建设科技创新。50项科技新成果通过鉴定,其中3项处于国际领先水平,8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荣获省科技进步奖6项,华夏建筑科技奖1项。13个项目分别列入省、部科研计划。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制定了建设事业信息化和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在全省推开。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全部建立网站,“河北建设”网站群初具规模。建设系统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开通运行。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省建设厅机关标准化工作,已经通过第三方认证,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得到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建筑节能等资源节约工作取得新进展。设区市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县(市)达到60%以上,全年完成节能建筑1500万平方米。唐山市中德合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通过验收,建设部将改造经验向全国推广。启动了《河北省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编制工作。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解决

    完成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目标。全省各市县均建立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稳定的政府投资主渠道和规范的保障程序,为2.5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任务。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62.54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8.25%。其中,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28.19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9.28%。提高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水平。平稳有序拆迁房屋230万平方米,均符合拆迁计划,做到了拆迁程序规范、行为合法、补偿到位。建设了大量城建便民工程。新建或改建公厕458座、背街小巷231条、绿地4100公顷,新辟公交线路66条,同时建设了一批集贸市场、停车场、公交站亭等项目。铺设城市盲道312公里,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基本形成以点带面的无障碍设施环境。便民设施建设成为近年来力度最大、效果最好、收效最佳的一年。全年受理信访1100余件,均妥善进行了处理,没有发生群体性恶性事件。

    建设法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加强。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统一许可案卷内容和格式,规范许可程序,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各级建设部门基本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省建设厅编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明确了岗位职责、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全省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2万余件,依法对违法单位作出资质、许可证照注销、降级等处理或经济处罚。建设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列入省人大今年立法计划。配合省法制办对材料设备管理、燃气管理等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对已有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提出了修正建议,得到省政府法制部门的肯定。普法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全面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部署了“五五”普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基本完成公共法培训考试。

    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推进

    21个单位、27名个人被评为省部级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建设部要求,9个设区市城建便民服务热线完成“96116”向全国统一的“12319”号码转换,较好地发挥了便民服务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源头治理,有效地规范了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定规划、建设、房地产、材料装备等防范商业贿赂制度562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断深入,向省权力公开办备案行政职权8类67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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