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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
  2008-08-11 14:41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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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8月4日顺利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定,会议要求邢台今后要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把中心城市做大做强。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由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邢台市规划院共同编制,聘请了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和上海同济大学专家任技术顾问。2006年3月规划成果经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7年9月通过省规委会的审查。期间,根据省规委会和省建设厅的审查意见,邢台市规划局对《总规》重点从实行城乡统筹发展、培育城市风貌特色等方面先后五十多次对总规予以修改完善。

    《总规》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为2008-201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按照城乡统筹原则,为实现基础设施资源共享和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区扩大至周边邢台县、沙河市和任县、南和、内邱局部,总面积3745平方公里。

    《总规》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布局、近期建设规划、远景展望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未来邢台市的城市性质是冀南重要的中心城市,以发展煤化工、钢制品、装备制造为主的新型产业基地,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名城;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100万人以上,建设用地规模95km2。邢台将充分挖掘中心城区自然资源优势,打造“两河绕三山,六水润八园”的城市景观风貌。强力打造郭守敬文化,全面提高邢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高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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