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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首次在城区亮化中引入太阳能灯具
  2007-12-04 14:45    滦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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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滦县投资40.32万元,在滦县城区森林公园、栗香园安装了70盏太阳能灯具,并加装了蓄电池防盗设施。这种灯具与相同瓦数的普通灯具比,每天(按使用6.5小时计算)将可节约0.715度电,70盏每年可节约1.83万度电。这是滦县首次在城区亮化设施中采用太阳能灯具,也是滦县建设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开源节流的一次有益尝试。(王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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