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衡水市集中供热工程管理处获悉,该市市区今年11月15日开始供暖,取暖费仍执行去年的价格,准备取暖的用户可到附近供热站缴费。
据该市集中供热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吴秀莲介绍,由于今年新增用户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目前施工队伍仍在紧张施工,力争让新增用户如期采暖。对于那些申请加入时间较晚的新增用户,供热部门将及时与他们签订供暖施工合同,保证用户自缴费一个月后享受到集中供暖。
该市初步决定将于11月15日开始试供暖,11月25日正式供暖。尽管今年水、电、煤的涨价幅度较大,但取暖费仍然执行去年的标准:居民用户17元/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20元/平方米,工商企业等21元/平方米。从10月11日开始,取暖用户可就近到相关的供热站缴纳取暖费。(于雁 邵慧珠 马路)